苍**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海挂告〔2024〕第1号
****政府批准(苍政函〔2024〕68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港**港区霞关作业区烟墩山通用码头出让区块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地址为苍**灵溪**滨路188号)。具体组织实施由****承办。
二、挂牌出让海域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用海 名称 | 宗海 位置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 类型 | 用海 方式 | 使用 方向 | 出让 期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港**港区霞关作业区烟墩山通用码头出让区块 | 出让海域位于**市苍**霞关镇烟墩**侧海域。 | 53.5861 | ** 用海 |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 主要为**及周边县市临港企业提供散杂货**运输服务 | 50 | 7350 | 500 |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三、本宗海的具体使用应符合《**港**港区霞关作业区烟墩山通用码头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港**港区霞关作业区烟墩山通用码头出让区块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及批复文件明确的相关要求。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7月19日8:30至2024年7月31日17:00时(工作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9日8:30至2024年7月31日17:00时之前(工作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31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7月31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挂牌时间为 2024年7月19日8:30至2024年8月2日15:0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不包括造成生态影响的所需的生态补偿费用,造成生态影响的所需的生态补偿金额为139.33万元。竞得人需在摘得海域后3个月内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报****审核后实施。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苍**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 0577-****8510
开户单位: ****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灵溪支行
账 号: 330********053001691
****
****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