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林场,设置了2个地块,地块A中心地理坐标E112.682620°,N24.468318°,地块B中心地理坐标E112.682814°,N24.467384°,预计项目常年存栏量3780头,年出栏生猪7200头。
二、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陆链接:链接:https://pan.**.com/s/1XlnaehwNYiVToZvyQgsw2wpwd=8888提取码:8888,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获得报告纸质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评价范围之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6z4lbVGicibggWKeaq1hrgpwd=8888提取码:888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县****林场
联系人:欧经理 联系电话:134****1993
环评单位:****
地址:**市**区**街道田龙管理区松岗田龙10队五巷1号首层(仅限办公)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35315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共十个工作日,逾期将不再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