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6-20 15:14:00
****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要用好巴山**的宝贵自然条件,充分挖掘‘土’的**,放大‘特’的优势,依山就势发展生态特色农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高质量发展,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4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9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建设内容
(一)柑橘(枳壳)提质增效建设。主要用于柑橘(枳壳)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包括但不****基地生产设施改建、****基地高接换种,采后处理、商品化处理设施提档扩能,宜机化整治,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建设等。
(二)柑橘(枳壳)产业科技支撑。支持柑橘(枳壳)产业技术开发、品种选育、产品检测等基础性研究。
(三)优先支持方向。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红桔、枳壳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二、申报主体要求
柑橘(枳壳)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依法诚信从事柑橘(****农场、******社,科技支撑项目申报主体为市内从事柑橘(枳壳)研究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技术推广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不予支持:
1.不符合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基地在城市****工业园区拓展区域范围内的;
2.涉及农业设施用地,未办理手续的;
3.近三年内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凡有弄虚作假被查处,有效期内存在诚信缺失不良记录,拖欠民工工资、土地租金等负面曝光,涉及司法案件未结案或租金未兑现影响稳定的;
5.有严重面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尚未整改,或存在涉及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等其他情况的;
6.存在土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撂荒情况;
7.实施主体未建立健全财务核算的。
三、资金管理要求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中:家庭农场、******社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科技支撑项目由财政资金全额补助。补助标准按照《****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16〕29号)和《****财政局关于调整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21〕2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申报要求
1.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柑橘(枳壳)提质增效建设相关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向所在镇(街)申报,科技支撑项目由科研单位、技术推广部****村委申报。
2.各申报实施主体自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一经审计、税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加注意见(盖章)后汇总上报,在上报文件中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2024年6月28日18时前,各镇街将推荐申报函、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通过办公网电子****村委,电子件一并通过渝****中心联系人,同时将纸质件(镇街推荐申报函、项目汇总表、各项目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各1份,项目实施方案1式3份,如涉及土地或环保的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报送江****推广中心303室。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推广中心,何洪委,电话:****1048。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
****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杨仕春 职务/职称:****中心主任/农艺师
办公电话:****7011 手机:136****8690
填制日期:
****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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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 | ||||||||||
汇总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 | ****村委 | ||||||||
2 | ||||||||||
说明:本表所有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需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致。 |
附件下载:
****村委函〔2024〕157号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的通知.wps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柑橘产业带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