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梅市财资〔2018〕21号)、《关于印发**市**区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区办发〔2014〕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心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地址 | 面积(㎡) | 拟定租金底价(元/月) | 拟租赁期(年) | 招租方式 |
1 | ****健身中心 | **区梅兴路59号 | 4616.10 | 16875.00 | 5 | 公开招租 |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1.承租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与竞租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承租人具有成功经营时间不少于1年体育场馆管理运营经验,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4.本次招租的房屋为****所有公用房产,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5.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持的营业执照中包含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纳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三、竞租保证金、租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1.竞租保证金支付。竞租保证金:40500.00元,报名承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有效结算账户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非有效结算账户汇入款项不予承认,没有汇入竞租保证金的,无参与竞租资格。(有效结算账户指:****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对公结算账户)。招租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十日之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成交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直接抵交相应租金或租赁保证金;成交承租人无故退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2.****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公园支行
银行账号:441********007191
3.租金和保证金支付。租金实行先付后用。承租人应于运营租赁权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一次性缴交第一季度租金,并按照约定交纳足额的租赁押金(详情请参阅《招租标的目录表》)。以后,承租人应于每季度末的10日前缴交下季度租金到****指定的账户内。如不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租赁押金和租赁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失信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场馆公开招租报名权。
4.电费和其他费用。承租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运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运营管理期间的水电费、项目人员薪资、社保、相关税费、常规维修维护费、电梯年审费、电梯维保费、保安、保洁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场馆和业主方共同使用部分水电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5.****租赁行为、招租标的使用和涉及租金而引起的相应税费。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竞租须知,逾期视为弃权,详情见《竞租须知》。
2.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报名地点:**省**市**路50号(****)
5.公开竞价时间:2024年7月2日9:30(请符合参与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在2024年7月2日9:00-9:30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到达公开竞价地点,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将取消竞租资格。)
6.公开竞价地点:**市**区**街道民主路15号梅****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侯小姐 0753-****869
2、监督电话:0753-****661
****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公开招租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中心
可利用面积:4616.1㎡
****中心负一层平面图--地下停车场及设备
****中心一层平面图--游泳馆
****中心二层平面图--****中心(红线部分为业主自用,面积约230m2)
****中心三层平面图-羽毛球馆(上课期间每周星期一至五(下午4:00—6:30);每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为业主自用)
****中心四层、五层平面图(红线面积为业主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