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泵站重建工程白蚁防治(第二次) |
项目建设单位 | **** | |
项目经办人 | 何欣怡 | |
拟实施时间 | 2024年6月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 | |
项目控制价 | 20000元 | |
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发包方式、资质条件等 | 项目概况:****泵站重建工程占地约95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进水口、清污机闸、进水前池、泵房、出水压力涵、防洪闸、消力池、海漫及自排闸等建筑物,配套管理楼一座及实施站区环境整治。 工作内容:按照《**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指南》对本工程进行白蚁防治处理。 质量要求:乙方应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严格按照《**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指南》等规范操作,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本工程预防处理不受危害,对每个工程都要进行定期回访。预防处理十五年内,灭治处理三年内出现白蚁危害,白蚁防治机构必须免费进行灭治处理。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完成单位工程验收为止。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价:20000元,固定总价承包。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白蚁防治服务内容(即全部整体防治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通过验收后甲方三个月内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白蚁防治单位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水平评价标准的要求,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备案(白蚁防治资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5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市**区**大道东380号区城****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二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 (即 2023年 12月 至 2024年5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 (须提供原件核对); 3、投标人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档案备案(白蚁防治资质)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4、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5、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不准时到场参加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区城****中心副楼评标室。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抽签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电询、****中心相关业务股室了解项目情况。 4、未遵守承诺按规定参与开标、中标后无故弃标、干扰招投标有关工作等行为,视影响程度,将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联系电话:****1190
监督投诉电话:****1189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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