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银山路厂区)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24年**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等相关文件规定,****(银山路厂区)于2024年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现将****(银山路厂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础信息
1、企业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58584K
3、法人代表:杨建尧
4、地址:**省**市**区银山路111号
5、联系方式:金厂农 199****3812
6、产品和规模:年产高锰酸钾3万吨。
二、执行标准
1、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限值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
2、废水:废水污染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三、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
1)锰矿破碎粉尘
锰矿破碎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三级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2)料仓仓顶除尘
料仓仓顶主要排放粉尘,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3)气动流化塔燃烧尾气(窑炉尾气)
气动流化塔燃烧尾气采用铺沫器+洗气塔处理达标后,通过30m烟囱排入大气。企业气动流化塔燃烧尾气排放口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环保局在线监测网相连,对企业气动流化塔燃烧排放尾气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4)气动流化塔反应尾气
气动流化塔反应尾气为过量的热空气与物料进行逆流氧化时剩余的空气,含有水蒸气和少量的粉尘,经扩容捕沫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入大气。
5)干燥尾气
干燥尾气来源于振动流化床干燥机的干燥尾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喷淋水吸收进行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入大气。
6)锅炉废气治理措施
公司锅炉车间安装两台燃煤蒸汽锅炉,锅炉烟气为“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达标(脱硫剂采用石灰+碱)后,通过60m烟囱排放。企业锅炉废气排放口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该设备与市局在线监测网相连,对企业锅炉排放废气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7)煤破碎系统废气治理措施
锅炉车间原煤破碎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入大气。
根据企业近期监测报告及在线监测数据,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限值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企业无组织排放源主要是堆煤场、渣场在堆场装卸、贮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企业建设2座封闭式工业渣暂存;企业对运输过程产生粉尘采用车辆篷布遮盖、道路洒水抑尘,露天原料库铺设抑尘网等措施。
根据委托监测报告,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
2、废水
(1)生产废水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渣水、电解母液及苛化液,均返回系统内用于配料,不外排;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和锅炉排水经污水管网收****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锅炉脱硫和厂区降尘,不外排;工业渣场的垃圾渗滤液通过管道收集至渗滤液调节池进行沉淀、澄清后,用于工业渣场降尘使用,不外排。
(2)厂区生活污水
经生活污水管网先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停留时间12h),再排入厂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处理站处理。
(3)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池
企业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管网排入厂内南侧、标高最低处一座1342m3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雨水收****处理站相连,****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厂区成品车间、成品库房分别建有500m3、1120m3的应急池,500m3应急池与厂区应急池连接,必要时可用软管与库房后1120m3的应急池连接。
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池均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抗渗等级P8,敷设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涂料,环氧树脂防腐,外部采用三合土夯实。
经检测单位检测,企业生产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公司正常生产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湿式球磨机、破碎机、空压机、鼓风机、引风机和各类泵等及锅炉车间鼓引风机和泵等噪声,生产车间和锅炉车间设备选择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主要噪声设备还采取了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对于部分体积较小、噪声量较大的设备,采取设置独立的操作室和控制机房的建筑隔音方式进行降噪,对于室外风机等采取消声器的基础上通过周围其他建筑物隔声减少对厂界的噪声贡献,经检测,企业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企业固体废弃物中废锰渣、苛性渣、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措施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煤焦油、废矿物油和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登记,专人管理,存放于企业专门危废库房,化验室废液返回生产系统综合利用,煤焦油、废矿物油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刘氏****公司处理,企业危废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2.联系人:金厂农 联系电话:199****3812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