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棚房搭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新区
1.2 工程规模:总造价约15万元
1.3 工 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合同价款的97%,余款待保修期满(保修期两年)且履行复验合格手续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水厂棚房搭建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联系人:曹秀,联系电话:198****0807,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银湖广场4号楼1楼会议室(****雪松路55号)。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雪梅
联系电话:182****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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