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组织开展十三省药品联盟待分配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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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十三省药品联盟待分配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6/20 关于组织开展十三省药品联盟待分配 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4〕73号 ****保障局、****医疗机构: 根据十三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待分配采购量确认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品种范围。十三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57个品种(详见附件)。 (二)机构范围。已报送采购需求量的医药机构。 二、操作方式 各地市组织辖区内相关医药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十三省药品采购联盟分量系统(下称“系统”,网址:https://pub.****.cn/hnblxt)完成待分配采购量选择工作。请医药机构使用十三省药品联盟集采报量账号登录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填报内容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请各医药机构做好账号和密码管理,严防无关人员登录操作。 三、时间安排 分量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18时。 四、分配采购需求量 (一)采购需求量规格转换 为解决医药机构分配过程中同品种不同规格之间采购需求量的转换问题,****医疗机构填报的同品种不同规格的采购需求量按照转换数值折算为同一规格的数值后进行分配。 例如:A医院填报0.25g的阿莫**100片,0.25g的含量数值为0.25,0.5g的阿莫**200片,0.5g的转换数值为0.5,转换后的数值为:100(即0.25g采购需求量)*0.25(即0.25g含量数值)+200(即0.5g采购需求量)*0.5(即0.5g含量数值)=125,如全部分配给0.25g的产品,最终A医院的约定采购量为:125÷0.25(即0.25g含量数值)=500片。 (二)待分配采购量分配 各品种待分配采购量包括: 1.各品种未中选企业的100%需求量; 2.各备选药品的100%需求量; 3.2023年9月27日后向药监部门申请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并被批准企业的100%需求量; 4.各品种非最低价中选企业(不含复活中选企业)的待分配采购量,计算公式为: 本企业需求量×(本品种最大中选降幅-本企业降幅) 5.各品种复活中选企业的50%需求量。 (三)待分配采购量分配办法 1.医药机构填报有中选价格最低中选药品的,则该医药机构该品种待分配采购量的50%分配给中选价格最低的中选企业;其余待分配采购量可以从该品种具有待分配采购量分配资格的中选企业中选择。医药机构填报的该品种中选价格最低中选企业有多个的,该医药机构该品种待分配采购量平均分配给所填报的价格最低的中选企业。 2.规定时间内医药机构未完成待分配采购量分配的,该医药机构填报有该品种最低价中选企业的,按询价、竞价优先中选顺序分配给填报的相对优先的最低价中选企业;如该医药机构没有填报该品种最低价中选企业,则按询价、竞价优先中选顺序分配给最优先的最低价中选企业。 五、工作要求 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做好本项工作,督促医药机构按期按要求完成。各有关医药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分量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 2024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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