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794、12369、****8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金**15幢4****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2024年6月20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废旧金属回收分选项目 | **省**市**区虬江街道镇头村茶林下37号 | **** | **省****公司 | 租用**市****公司土地及厂房,建设****废旧金属回收分选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亩,对厂区内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改造为1#厂房4610m2,2#厂房2896m2,**1栋宿舍楼234m2,1栋办公楼124m2,拟购置水洗船、破碎机、磁选机、搅拌分筛机、涡电流分选机、喂料机等设备,建设1条废旧金属回收分选生产线,年可处理废旧金属尾料5万吨。 | 一、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斜坡池+**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市******公司现有的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二、废气:原料存放在硬化地面的原料堆棚内,配套喷淋设施;本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循环水池沉淀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污泥堆棚中,****砖厂综合利用或送往****填埋场填埋,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