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根据《**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的委托,****交易中心决定对**县塔集镇****服务中心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县塔集镇****服务中心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塔集镇闵桥集镇
3、招标范围:****服务中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含勘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4、招标控制价:17万元。
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出具正式的设计成果。
6、设计质量要求:合格(设计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7、付款方式:提交的方案深化设计通过方案审查后付合同价款的40%,提交的施工图设计通过图纸审查后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验收完成后结清所有价款。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备注:(1)所有投标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平台(http://app3.****.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
(2)投标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资格要求1-3项所需提供的资料上传****交易中心-“在线交易”板块(http://app3.****.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系统中。
(3)投标人携带纸质报名材料至**县**院子F-7楼111、112室(城南干道和**南路交汇处)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代理公司对投标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携带U盘前来拷贝招标文件。
六、 报名时间:2024年 6 月 21 日-2024年 6 月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八、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整。
(2)缴纳主体: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缴纳方式:****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中心提示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注明**县塔集镇****服务中心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
****银行进账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做好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账。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28 日下午15:00。
2、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
注:1、投标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造成的任何后果,责任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密封: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信封(箱)中),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公章,信封(箱)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果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
十、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28 日下午15:00。****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南区)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 6 月 28 日下午15:00,****交易中心开标室,对符合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进行**报价。
(1)投标人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必须机打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或签字),手工填写视同废标。
(3)身份证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不带(缺少其一)视同废标。
(4)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中标人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向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费,还需支付公证费、专家评审费等,该费用不单独列项,考虑在发包价中。
本公告解释权归****。
发包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 | 地址 | **县**院子F-7楼111、112室(城南干道和**南路交汇处) |
邮编 | 211600 | 邮编 | 211600 |
联系人 | 张正东 | 联系人 | 朱月亮 |
联系电话 | 138****1630 | 联系电话 | 0517-****5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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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