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金属配件加工制造厂址迁建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1MA3DFDK5XD | 建设单位法人:高勇兴 |
高勇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办事处**工业聚集区****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制造厂址迁建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1-C33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办事处**工业聚集区****侧 |
经度:119.****6666 纬度: 36.****33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04 |
胶环审〔2021〕1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1MA3DFDK5X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81MA3DFDK5X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2-05-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2-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8-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20803S36v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家具金属配件9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家具金属配件900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机加工-焊接-抛丸-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喷淋-预热-喷塑粉-固化-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机加工-焊接-抛丸-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喷淋-预热-喷塑粉-固化-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经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后的焊接烟尘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集中收集,经“滤筒式塑粉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热固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冷凝+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加热器、预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热洁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焊接烟尘一起经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DA001)排放。喷塑粉尘集中收集,经“旋风+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后,与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预热炉燃烧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DA002)排放。 热固炉、预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DA002)排放;热洁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DA003)排放。 |
1.项目环评批复抛丸粉尘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2)处理,焊接烟尘进入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两种废气共同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实际建设抛丸粉尘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2)处理,再与焊接烟尘共同进入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项目环评批复水加热器、预热炉、固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实际建设时水加热器取消,预热炉、固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预热炉燃烧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固化有机废气一起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因管路较长,废气温度低于40℃,未设置水冷降温装置。 3.项目环评批复喷塑粉尘收集后,进入“滤筒式塑粉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2)”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实际建设喷塑粉尘收集后,进入“旋风+滤筒除尘(编号TA004)”处理,再与预热炉燃烧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固化有机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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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1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054 | 0 | 0 | 0 | 0.054 | 0.054 | / |
0 | 0.042 | 0 | 0 | 0 | 0.042 | 0.042 | / |
0 | 0.0099 | 0 | 0 | 0 | 0.01 | 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吨/天,主要处理工艺:调节+混凝+沉淀+调质+滤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处理站(处理能力:5吨/天,主要处理工艺:调节+混凝+沉淀+调质+滤料)。脱脂废液、表调废液、喷****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磷化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 根据检测结果,总排口废水主要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磷、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铁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焊接烟尘一起经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DA001)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焊接烟尘一起经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DA001)排放。 | 根据检测结果,排气筒P1(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
喷塑粉尘集中收集,经“旋风+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后,与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预热炉燃烧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DA002)排放。 热固炉、预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DA002)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 | 喷塑粉尘集中收集,经“旋风+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后,与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预热炉燃烧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DA002)排放。 热固炉、预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TA003)”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DA002)排放 | 排气筒P2(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 | ||
热洁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DA003)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 | 热洁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DA003)排放。 | 排气筒P3(DA00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包装桶(脱脂液、表调液、磷化液、润滑油)、槽渣(脱脂、表调、磷化)、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滤料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下脚料,不合格产品,焊渣,废钢丸,除尘器及地面收尘,废滤筒,除尘器废滤袋,固体原料废包装物,热洁炉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有脱脂液、表调液、磷化液废包装桶,脱脂、表调、磷化槽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污水处理废滤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 项目**危废暂存间一座,位于生产厂房外东南侧,设置了危废标识和管理制度,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工作,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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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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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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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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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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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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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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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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