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500MA64MDD854 | 建设单位法人:杨大伟 |
马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三江新****开发区) |
****开发区长**路西段附3段17****中心504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至**高速公路工程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省**市仁**,**省**市**县,**省**市**,**省**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6-13 |
川环审批〔2017〕1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35131 | 运营单位名称:**** |
****1500MA64MDD85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众望安全****公司 |
915********6343298 | 验收监测单位:**众望安全****公司 |
915********6343298 | 竣工时间:2020-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cygsgl.com/xxgk/gsgg/143665.s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线长度为157.025km。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里程155.213km。 |
为了避免村庄切割、为满足交叉道路设计和安全需要、远离厂区、居民区及油气管线等因素,线路优化后与环评阶段相比,工程实际建设里程减少1.812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生产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对****服务区、停车区采用二级生化工艺,收费站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2、30处敏感点推荐采取修建声屏障降噪,全线设置声屏障长度为11800m,声屏障高3m,声屏障材料可采用彩钢夹心板或轻骨料隔声板等;71处敏感点推荐修建隔声窗降噪,需要更换通风隔声窗面积为 13970m2。 | 实际建设情况:1、沿线收费站、管理中心、服务区均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计安装21****服务区8套,处理规模150m3/d;收费站12套,处理规模10m3/d;管理中心1套,处理规模50m3/d),****处理站均配套设置回用水泵和水管;****中心生活污水处理采用“厌氧+A2/O2+MBR膜+消毒”工艺,收费站生活污水处理采用“缺氧+SBR+过滤+消毒”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2、全线共设置砖混结构隔音墙940m、设置微孔陶粒吸隔声板或夹芯彩钢板声屏障8698m,涉及敏感点39处。 |
1、收费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优于环评阶段的要求。2、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推荐采取修建声屏障的30处敏感点中,因线路局部优化调整, 11处敏感点因超出验收调查范围而不予实施,11处敏感点因远离公路且有山坡、乔木树林带相隔可不予实施,3处敏感点因工程拆迁而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推荐采取修建隔声窗降噪的71处敏感点中,41处敏感点因超出验收调查范围而不予实施,16处敏感点因远离公路且有山坡或乔木树林带相隔可不予实施,5处敏感点采取修建声屏障代替,9处敏感点因工程拆迁而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螺狮湾大桥、石板溪大桥路段设置事故池和隔油沉淀池对污水和初期雨水进行应急收集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通泉寺大桥、余家湾大桥、伍家坝大桥、凉风河大桥、石板溪大桥、三合场中桥的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桥梁两端设置“重要水域、谨慎驾驶”警示标志,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桥梁段设置加强型连续防撞墩、减速牌、减速带和警示标志;全线共设置“智慧杆”231套、高清摄像头1406个、雷达845个;6座桥梁共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2001m、隔油沉淀池(兼具事故应急池功能)12座,每座容积60m3。 |
因线路位移,螺狮湾大桥取消建设未设置事故池和径流收集系统。在通泉寺大桥、余家湾大桥、伍家坝大桥、凉风河大桥、三合场中桥增加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隔油沉淀池(兼具事故应急池功能),优于环评阶段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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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服务区、停车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 沿线收费站、管理中心、服务区均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计安装21****服务区8套,处理规模150m3/d;收费站12套,处理规模10m3/d;管理中心1套,处理规模50m3/d),****处理站均配套设置回用水泵和水管;****中心生活污水处理采用“厌氧+A2/O2+MBR膜+消毒”工艺,收费站生活污水处理采用“缺氧+SBR+过滤+消毒”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 | 1、本次验收采用随****收费站、藕塘收费站、加收费站、****收费站、双古收费站、观音收费站、樟海收费站、****收费站)、谢安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11处污水处理设施的出口水质进行监测,抽取比例为52.4%,大于50%,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规范要求。2、本项目服务设施生产污水经生化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水质监测按《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监测因子有pH、色度、嗅、浊度、BOD5、NH3-N、LAS、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共10项。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30处敏感点推荐采取修建声屏障降噪,全线设置声屏障长度为11800m,声屏障高3m,声屏障材料可采用彩钢夹心板或轻骨料隔声板等;71处敏感点推荐修建隔声窗降噪, | 高速公路两侧红线35m以外****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公路两侧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标准。 | 全线共计39处采取设置砖混结构隔音墙或声屏障降噪措施,全线共设置砖混结构隔音墙940m、设置微孔陶粒吸隔声板声屏障8698m。 | 在公路沿线46处有代表性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在现有车流量情况下,37处声环境敏感点中距离公路红线35m以内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46处声环境敏感点中距离公路红线35m以外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应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处理场统一处理。 | 收费站、服务区、管理中心均设置分类收集垃圾桶若干,分类收集固体废物,每处服务区设置1座垃圾房。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处理系统收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认真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妥善保存路基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以便施工后期用于施工迹地和公路两侧的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保护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小黑桫椤、金毛狗),应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1、对工程永久占用地、临时工程占地区进行表层土分层开挖、分层堆存和保护,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绿化,其中主体工程区表土剥离和回铺34.46万m3、弃渣场区表土剥离和回铺40.68万m3、施工便道区表土剥离和回铺28.91万m3、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和回铺4.4万m3。 2、施工阶段由环境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定期开展生态保护教育培训,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施工活动尽量避开春、夏季繁殖期,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捕猎野生动物情况。 3、施工阶段开展了野生保护植物知识宣传,特别是对小黑桫椤、金毛狗的辨识和保护知识的宣传;经调查走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风景区段线位进行了优化微调摆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现小黑杪锣和金毛狗两种蕨类植物,没有对两种蕨类植物产生破坏,也没有发现其他珍稀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小黑杪锣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4、施工结束后,全线对临时工程区进行迹地恢复,其中弃渣场区坡面和顶面绿化面积83.85hm2、复耕面积39.15hm2;施工便道区进行土地整治及复耕,复耕面积79.33hm2、撒播草籽26.45hm2;施工场地区进行土地整治及复耕,复耕面积54.71hm2、撒播灌草2.23hm2。本项目绿化工程通过招投标比选有资质的绿化施工单位,所选物种不涉及外来物种,绿化物种选择适地适树、乡土树种与外来树种相结合,兼顾近期与远期,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坚持绿化与美化,乔木与花灌木结合。 |
表7 风险设施
运营期要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限制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车速;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按报告书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敏感路段应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电子摄像头等,公布事故报警电话。 | 1、本项目在通泉寺大桥、余家湾大桥、伍家坝大桥、凉风河大桥、石板溪大桥、三合场中桥的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桥梁两端设置“重要水域、谨慎驾驶”警示标志,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桥梁段设置加强型连续防撞墩、减速牌、减速带和警示标志;全线共设置“智慧杆”231套、高清摄像头1406个、雷达845个;6座桥梁共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2001m、隔油沉淀池(兼具事故应急池功能)12座,每座容积60m3。 2、收费站入****检查站,引导货运车辆自觉做到规范装载,合法运输,杜绝超限、超载、漏油、漏料车辆行驶高速公路,一经发现,立即劝返,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3、建设单位编制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高速公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18项专项应急预案。 4、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指挥部(包括总指挥、****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与善后组、应急专家组。 5、****服务区、铁厂收费站、观音收费站设置事故应急抢救设备和器材库,配备了堵漏和收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器材、应急隔离设施、清障施救车辆、通行保障车辆等应急救援物资。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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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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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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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3、做好外来物种的检疫及已有入侵植物的防治和清理工作。 4、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煤、石灰、水泥等散货的车辆上路行驶,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贯彻落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及事故处理的保证措施。 5、在沿线可能有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的地段(FK40~AK50,AK63~AK69,AK98~AK120)设置禁鸣标志。 6、针对永久占地周边受施工影响的迹地,应在路基周边等施工迹地人工种植当地乡土物种。造林树种要以当地生长良好、抗病能力强、生态效益高的乡土树种为主。在造林设计时,应以混交林为主。建议使用柏木、枪木、黄荆、盐肤木等当地乡土树种为材料,或者使用银合欢、刺槐等当地适生物种,并在林业部门指导****施工队伍开展植被恢复。加强营运期管理,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重点加强公路绿化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对隧道顶部森林植被的监测工作,确保公路绿化林带和隧道顶部植被不因本工程建设及运营而遭受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设置了安全环保部,配置了专职和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设置了工程养护部,分别在谢安、铁厂、观音设点分三段每天巡检各项工程设施;高速公路每间隔800m设置1套“智慧杆”,全线共设置“智慧杆”231套、高清摄像头1406个、雷达845个。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成宜高速公路各项工程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建设单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及时反馈巡检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3、本项目绿化工程通过招投标比选有资质的绿化施工单位,所选物种不涉及外来物种。 4、收费站入****检查站,引导货运车辆自觉做到规范装载,合法运输,杜绝超限、超载、漏油、漏料车辆行驶高速公路,一经发现,立即劝返,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服务区、铁厂收费站、观音收费站设置事故应急抢救设备和器材库。 5、本项目在K76~K84、K98~K105、K133~K154路段设置了禁鸣标志。 6、本项目在路基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区域、隧道及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和沿线设施场地通过撒播植草、种植灌木、种植乔木、栽植攀援植物等进行造林绿化,造林绿化选用树种主要为银合欢、刺槐等当地适生物种,绿化施工单位均有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工程养护部每天对公路绿化工程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予以维护,对隧道顶部森林植被进行监测,确保公路绿化林带和隧道顶部植被不因本工程建设及运营而遭受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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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本项目征用永久基本农田468.0808hm2,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段在老龙乡、望水乡、镇金镇和清风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27.8841hm2;**段在宝飞镇、城堰乡、富加镇、龙桥乡、禄加镇、农旺镇、齐家乡、四公镇、松峰乡、涂家乡、汪洋镇、谢**、鸭池乡等乡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93.1473hm2;**段在小河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6.2941hm2;**段在度佳镇、过水镇、**镇、乐德镇、双古镇、铁厂镇、旭阳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00.1688hm2;**段在**区古罗镇、观音镇、合什镇、李场镇、隆兴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19.6043hm2,**区双谊镇、宗场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22.0201hm2。本项目总计征用永久基本农田468.0808hm2,总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469.1187hm2,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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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工程建设涉及居民拆**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政府提出的拆**置方案,确保搬**置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避免发生群众纠纷。2、工程穿越越溪河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工程建设须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川建景园发〔2017〕19号”批复的《**至**高速公路工程对越溪河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估论证报告》相关要求,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景观**的保护。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弃渣场、料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尽量减小工程建设对景观及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景区内生态恢复,避免对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生态环境、旅游**产生不利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在本项目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在**、**、****代表处,****政府实施土地征用和拆**置工作;****政府成立土****指挥部,负责所辖区域的土地征用和拆**置及补偿工作,具备施工条件后,移交土地给建设单位。****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市、**市、**市、****政府有关土地管理规定、土地征用管理办法、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合理有序完备的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安置方案,征地拆迁补偿费标准、补偿办法等向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会议传达、现场张贴、网络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2、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线路总体按照“川建景园发〔2017〕19号”批复的《**至**高速公路工程对越溪河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估论证报告》走线,线路从风景名胜区的隆兴景区的西北部以公路路基形式在K134+700处进入风景名胜区范围,在K138+990设隆兴互通式立交,向东南走线后以公路路基形式在K139+200处出风景名胜区,线路向东南方向展线约650m后,以公路路基形式在K139+850处进入风景名胜区范围向东南方向走线后以公**梁形式在K140+450处出风景名胜区。工程线路在风景名胜区内主要以路基和桥梁的形式穿越,穿越长度约5.1km,线路没有穿越区内景点,大部分景源距离线路较远,未受项目建设影响,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景源,即分布在线路两侧1km范围内的景点包括天天黄角楠、鸡婆石和**,线路与景点距离均在500m以上,对景观**、景观视觉、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干扰较小。经查阅环境监理资料,负责该路段施工的ZCB-2、ZCB-3标段没有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弃渣场、取料场和施工生产场地等临时工程,以减轻工程建设对景观及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路基边坡遵照选择本地物种、适地适树和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绿色防护,结合越溪河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特点局部地方使用油樟、合欢、刺槐等植物,使高速公路景观与风景名胜区景观融为一体,保持原有的自然风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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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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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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