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伊敏露天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培训和指导采购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司伊敏露天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培训和指导进行公开询价。
2.1供货地点:****鄂温克自治旗伊敏河镇。
2.2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3采购范围:对伊敏露天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进行培训、指导,并协助伊敏露天矿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1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6)不存在违反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专项条件:
3.2.1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及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此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价人可前往****采购部招采部获取文件或电话联系采购人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采购人邮箱(****@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12:00时。
4.2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现场须递交材料。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4:00时。
5.2递交地点:**自治区**市******公司物资供应部四楼会议室。
5.3按照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密封递交,注明**单位**项目响应文件)准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http://www.****.cn)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采 购 人: | **** |
地 址: | **自治区**市鄂温****供应部招采部 |
邮 编: | 021130 |
电 话: | 0470-****7741 |
电子邮箱: | ****@163.com |
联 系 人: | 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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