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户外人造草坪及室内楼梯间塑胶维修改造项目已由2024年市教育局第17次党组(扩大)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保育教育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教学楼北侧更换成品草坪861.21平方米;教学楼南侧拆除原有橡胶地板706.89平方米,铺设成品草坪706.89平方米;室外台阶更换塑胶地板112.2米,台阶以外楼地面更换塑胶地板28.02平方米;室内三个楼梯间更换楼梯及休息平台塑胶地板172.32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2建设地点:****;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进行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163.com),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地址:****,**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备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苑西路 地 址:**市正丰香格里24#楼
(中央东大道197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张玲 联 系 人:王娟
电 话:0955-****561 电 话:0955-****711 199****6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