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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顺**枫木村一组生态屏障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对**县顺**枫木村一组生态屏障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和《关于同意顺天****林场三村连片示范片项目的批复》(**振函〔2023〕195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县顺**枫木村一组生态屏障及**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1625-18-01-954126)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建设、登山步道建设、景观台建设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86.05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179.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3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同意顺天****林场三村连片示范片项目的批复》(**振函〔2023〕195号);《关于下达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3〕107号);《关于**县顺**枫木村一组望坡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东交函〔2024〕253号)。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顺**枫木村一组生态屏障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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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