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寿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瑜伽垫及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76532J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文军 |
王文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鞋塘镇正涵北街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0万平方米瑜伽垫及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C292-塑料制品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鞋塘镇正涵北街9号 |
经度:119.****31947 纬度: 29.****2260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3 |
**环备〔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76532J002Y |
2024-01-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00 |
4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76532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76532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913********224128X | 竣工时间:2024-01-18 |
2024-01-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21 |
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05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00万平方米瑜伽垫及包装材料(15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低发泡产品))、150万平方米瑜伽垫(二次发泡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25万平方米瑜伽垫及包装材料(15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低发泡产品))、75万平方米瑜伽垫(二次发泡产品)) |
项目实际二次发泡机、搅拌桶部分建设,4台二次发泡机、2只搅拌桶暂未建设,实际产能较环评减小,本次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破碎-混料-密炼-开炼-出片-低发泡-切边、裁切-包装-包装材料成品;破碎-混料-密炼-开炼-出片-低发泡-二次发泡-切边、裁切-包装-瑜伽垫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混料-密炼-开炼-出片-低发泡-切边、裁切-包装-包装材料成品;破碎-混料-密炼-开炼-出片-低发泡-二次发泡-切边、裁切-包装-瑜伽垫成品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内沼气净化池处理后纳****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投料、混料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排放。密炼、开炼、发泡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引至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引至8m以上排气筒排放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废包装材料、集尘粉尘、废布袋综合利用;废抹布、生活垃圾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开炼过程中采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开炼机自带冷却装置),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锅炉供热采用,蒸汽供热。锅炉蒸汽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投料、混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密炼+开炼+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主要噪声源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搅拌桶、风机,基础设置减振垫,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厂区绿化较好。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小微收集许可证编号:浙小微收集第00059号);废包装材料、集尘粉尘、废布袋综合利用;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密炼+开炼+发泡废气环评处理设施为“UV光解+活性炭吸附”,实际为“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污染治理设施改进,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其余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88 | 0.0288 | 0 | 0 | 0.029 | 0.029 | |
0 | 0.007 | 0.012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 | 0.00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2432 | 0 | 0 | 0 | 12432 | 12432 | / |
0 | 0.005 | 0.2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66 | 0.315 | 0 | 0 | 0.066 | 0.06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63 | 0.308 | 0 | 0 | 0.263 | 0.26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 | 监测日,项目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废水中pH值范围为6.9~7.2,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12mg/L、悬浮物44mg/L、动植物油类10.3mg/L、石油类1.16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31.9mg/L、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5.58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布袋除尘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投料、混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项目投料、混料废气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7.0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排放标准值 | 密炼+开炼+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项目密炼+开炼+发泡废气处理后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82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93kg/t产品,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速率0.028kg/h、臭气浓度63(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排放标准值。 | ||
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中关于1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要求(氮氧化物外排浓度应低于30mg/m3) | 天然气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项目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8.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5mg/m3,符合《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中关于1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要求(氮氧化物外排浓度应低于3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项目主要噪声源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搅拌桶、风机,基础设置减振垫,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厂区绿化较好。 | 监测日,厂界西南侧、东南侧昼间噪声为57~6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废包装材料、集尘粉尘、废布袋综合利用;废抹布、生活垃圾统一清运 | 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小微收集许可证编号:浙小微收集第00059号);废包装材料、集尘粉尘、废布袋综合利用;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根据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危废暂存仓库位于室内,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后基本可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的贮存场所要求。 运输过程: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废气治理等工序,厂内均采用袋装输送,防止危废的散落、泄漏。厂区外运输须委托相应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要求企业在签订运输协议时明确职责划分,并要求运输路线尽可能远离敏感点。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危废泄漏的应急处置方案。 | 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占地面积约10m2,暂存间已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危废泄漏的应急处置方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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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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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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