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碳源药剂采购(乙酸钠、醋酸溶液、葡萄糖)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项目性质:****政府采购项目)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8日
七、定标日期:2024年6月18日
八、中标结果: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号 | 预算金额 | 中标金额 (优惠折扣值)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人地址 |
1 | 碳源药剂采购(乙酸钠) | 标段一 | 3280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浓度≥20%,1000元/吨) | 54.71% | **** | 江****工业园内 |
标段二 | 54.72% | |||||
2 | 碳源药剂采购(醋酸溶液) | 标段三 | 450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1100元/吨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流标。 | ||
3 | 碳源药剂采购(葡萄糖) | 标段四 | 100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 3900元/吨。 |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流标。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商永敬、黄伟、沈雁、周祖木、叶献伟
十、其他: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的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温****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玉苍西路1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577-****50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5213,0577-****1719
监督部门:温****集团****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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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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