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 2311-511921-04-01-459165】 FGOB-028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2311-511921-04-01-459165】 FGOB-028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新区、广纳镇、麻石镇、民胜镇、诺江镇、铁佛镇、杨柏镇。
2.2 工程投资额及规模:工程估算总投资 85685.02 万元。( 1)营造林 10万亩(现有林改培 3 万亩、中幼林抚育 7 万亩),( 2)林业产业建设。林下种植产业 6800 亩;辅助工程:**贮木场 2000 平方米、生产用房2000 平方米、管理用房 1000 平方米。( 3)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设
施:**林区四级道路 10 公里、改建林区四级道路(维修、硬化) 30公里、**林火视频监控系统 6 处、蓄水池 10 口、文明宣教牌 36 个、管理用车 3 辆、无人机 1 台;科研监测体系 1 项;科研推广 5 年。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配合甲方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含概算)等其他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和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勘察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单位:具有****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林业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储备林设计或人工营造林、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或生态保护修复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林业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牵头人应是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4 家。(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22日 开始登陆:**市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17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县壁州街道诺江中路 800 号 3 层 5 号 29号
邮 编: 636700
联 系 人: 苟先生
电 话: 185****578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市**区蜀西路 52 号 2 栋 B 座 1804-1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78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6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1-511921-04-01-45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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