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关于采购文件的质疑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关于采购文件的质疑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0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二段303号
联系方式:181****6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河堰路170号
联系方式:0826-****2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彬文
电话:0826-****216
****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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