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水泥**廠招標公告
本案 「【0403災損】礦務課第3項_上山道路2.8K改道」 將依下列資訊進行招標工作,通過陽光採購平台公開、透明招標方式以擇選資格符合且具保供能力之供應商。
一. 本次投標內容概況:(請簡述)
1. 投標內容
上山道路2.8K改道
2. 投標數量
3. 工程期限:3日曆天
二. 投標申請人應具備資格:
三. 投標申請人尚未成為合格供應商者, 須提交下列資料,****公司章:
1. ****公司基本資料、銀行帳戶、交貨實績):
2. 提交方式:陽光平台
四. 投標費用: 無
1. 標書費:
2. 投標保證金:
五. 投標規則:
1. 請務必將本案檢附之「招標規範」及所有「附件」****公司章,並至陽光採購平台完成報價及上傳附件(未依上述方式完成投標者均被視為無效標)。
2. 若投標申請人報價與招標規範不同,請於報價「其他說明」****公司章;****公司章之差異說明表者更佳。
3. 標單報價有效期限至西元2024 年 08 月 04 日 。(不得少於45天)
六. 本案聯絡窗口資訊: 范庭瑜 03-****111#6750
七. 備註:
1. 本次招標為公開招標,所有報名文件需在規定期限內提供,逾期得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
2. 本公司保留總價或分項決標權,****公司不另行通知。
3. 中標之申請人有義務於7****公司簽定正式書面合約,並接受以下條件及本招標公告一切規定, 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提出變更要求,否則視同棄標,並將列入黑名單,本公司得不再予以發詢。
(1) 逾期罰則:中標申請人如未能按規定期限完工,或因質量不合、驗收不合格而需重作、修改,導致逾原訂完工期限或補正瑕疵期限時,每逾期一天按照合約承攬總價扣懲罰性違約金千分之三。情節嚴重者,本公司並得扣留應付款項、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得委請第三人代為施工或履行,因此增加的成本、費用及產生的損害等,均由中標申請人負擔。
(2) 本公司不付訂金俟貨品交清後,發票日90天一次付清。****公司實際付款作業時間辦理。
(3) 凡供應之貨品或承制器材擔保絕非來歷不明、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如發生糾紛,中標申請人應自行處理並負擔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4) 若有違約情事,本公司得逕行扣留應付價金、沒收履約保證金或擔保品,並得通知暫停交貨、終止交易等。
4. 中標申請人如有違反本招標公告或有其****公司受有損害情形,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5. 如因本招標事宜產生任何爭議,****公司所在****法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