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4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2024年6月24****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6-20 15: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749
通讯地址:**市新**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024000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TPO产品生产线安全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公司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于2020年10月取得市局批复,2021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9月完成对已建工程环保验收。已批9250吨产能中包含1500吨TPO(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生产,因TPO生产工艺涉及危险工艺及国家重点监管危化品过氧化叔丁醇,该生产线虽已建成但未验收,目前为停产状态。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实施本次安全技术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原有合成TPO采用水解、合成、氧化三步反应,其中,氧化工段为涉危工艺。本次拟利旧水洗釜、脱溶釜、酯化釜等厂区已有设备,替代原有蒸馏釜、重排釜,新增回收料熔解釜、双锥干燥器、精品离心机,维持1500t/aTPO生产能力不变,新增副产240t/a氯甲烷、33t/a四甲基氯化铵、1500t/a甲醇、600t/a氯化钠。环评明确本次评价只针对TPO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及相关依托工程,现有工程其他产品生产不在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项目于2024年1月8日****科技局备案文件。 | 项****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 | **** | **八思巴****公司 | 一废气:本项目依托一车间、净水剂车间二、污水处理站和储罐区,均依托原有废气处理措施,本次改建在一车间、净水剂车间二新增冷凝装置,冷凝液直接回用于相应的生产工艺。①一车间废气采用冷凝+二级碱喷淋+二级树脂吸附/脱附处理达标排放;②净水剂车间二废气经冷凝+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③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达标排放;④储罐区废气:中性尾气经活性碳吸附处理;水溶性的有机尾气经过水喷淋塔吸收处理;酸性尾气经过碱喷淋塔吸收处理;⑤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净水剂车间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氯化氢、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甲苯、非甲烷总烃、TVOC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二废水:改建前TPO产生废水6922.28m3/a、23.07m3/d,改建后为6299.07m3/a、21m3/d。TPO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已建成,处理规模60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UASB+A/O+二沉池)+深度处理(絮凝),根据环保验收报告,出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其中,氯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站入水量为168211.65m3/a、560.7m3/d,改建后为167588.44m3/a、558.63m3/d。 三固废:废盐530.27t/a、废溶剂48.41t/a、釜残615t/a、废布袋0.16t/a、污泥2.48t/a、废树脂34.14t/a、废活性炭5.79t/a、废机油0.2t/a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依托厂区已建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原来减少142.28t/a,生活垃圾无变化。危废库地面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防渗处理,对危废库改建设置导流槽、集液池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后可完全满足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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