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0吨铸钢消失模精壳大件精铸和覆膜砂生产线技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6000吨铸钢消失模精壳大件精铸和覆膜砂生产线技改项目已进行**省建设项目备案,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工程年产6000吨铸钢消失模精壳大件精铸和覆膜砂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市,该车间长度118.87米,宽度90.78米。一层,跨度29.5米,檐口高为12.0米。建筑面积为10791m2。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总控制价为:****9723.17元。
2.2项目地点:****园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者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6.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7.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驻地
联 系 人:王淑永
电 话:0538-****5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青云商务16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38-****278
电 子 邮 箱:****@163.com
八、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8-****27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