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2024-06-20我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通过《**日报》刊登《中国华融****公司****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我司拟处置对****等3户债权(资产)相关信息,并通过官网网站主页(网址:https://www.****.cn/)同步发布上述资产处置信息。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4年5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措施 | 保证措施 | 资产所在地 |
1 | ******公司、**** | 101,013,019.17 | 187,674,672.53 | 288,687,691.70 | (1)******公司持有的位于**市**区**办胜利路东侧的峻峰华庭12,961.82平方米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房产所占面积为36,70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将其持有的位于**区庆丰街的美丽园小区3,744.91㎡商业现房,同时********房产所占面积为26,767.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 由巴****集团有限公司、内****公司、张明太、李慧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市 |
2 | **** | 179,963,099.16 | 173,207,833.20 | 353,170,932.36 | (1)********办事处第一街坊峻峰华庭五期11、12#住宅在建工程及对应面积为36,70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持有的位于西环办**大道东侧、河套大街北、明珠路西、汇丰街南面积为72,451.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3)****以其持有的位于**区**第一街坊面积为8,16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4)******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区**健康路、西至团结路,北至庆丰街、南至八一街美丽园面积为,2,761.59平方米的-2#-G2#-G4#铺-501-502提供抵押担保。(5)******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区**人民路、西至**路、南至阳光一号园、北至**西街面积为1,391.29平方米的c-0-203铺提供抵押担保。 | 无 | **市 |
3 | 巴****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16,040,794.27 | 16,040,794.27 | ******公司将其持有的位于**市**区的峻峰华庭10,290.05平方米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房产所占土地使用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 |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市 |
合计 | 280,976,118.33 | 376,923,300.00 | 657,899,418.33 | |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公告期
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梅先生,电话:0471-****572
陈女士,电话:0471-****62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868
联系地址:呼和****集团腾飞大厦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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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