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6月20日拍卖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狮城镇洋庄村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88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11 |
受让单位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其他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 |
地块编号 | 2024拍(洋庄)A17号 | 地块位置 | 狮城镇洋庄村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72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80 |
受让单位 | 叶乃槿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其他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 |
地块编号 | 2024拍(洋庄)A18号 | 地块位置 | 狮城镇洋庄村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72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88 |
受让单位 | 夏霖波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其他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 |
二、公示期:2024年6月20日 至 2024年6月2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狮城镇桥南街112号
邮政编码:355400
联系电话:0593-****180
联 系 人:肖先生
****
2024年6月20日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6月20日拍卖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狮城镇洋庄村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88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11 |
受让单位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其他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 |
地块编号 | 2024拍(洋庄)A17号 | 地块位置 | 狮城镇洋庄村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72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80 |
受让单位 | 叶乃槿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其他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 |
地块编号 | 2024拍(洋庄)A18号 | 地块位置 | 狮城镇洋庄村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72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88 |
受让单位 | 夏霖波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其他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 |
二、公示期:2024年6月20日 至 2024年6月2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狮城镇桥南街112号
邮政编码:355400
联系电话:0593-****180
联 系 人:肖先生
****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