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1
**省**市**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1
递交时间:2024-06-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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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乙 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2024-06-26 09:30:00 |
90天 |
暂无 |
62,000元 人民币 |
3,554,644.32元 人民币 |
简易评标法 |
2024-06-26 09:30:00 |
**开标室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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