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公开招标][施工]【问题答复】******校区**项目一标段施工
1、招标文件第23页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可以调整。”条款约定不合理,根据《****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规定“……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拟订合同条款时,应按规定合理分担价格风险。”建议更改条款按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规定执行。 2、发布的文件中未见招标控制价清单,及招标控制价CJZ文件,请明确是否已经上传。 3、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若需提供,可否放在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附件中的“其他资料”中(建议由中标单位后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4、专业条款“12.4.1按照节点支付,支付方式为完成基础分部验收后,支付至核定基础(含地下室框架结构)工程量的 80%;完成主体分部验收后,支付至核定基础、主体工程量的 80%;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核定已完工程量的 80%;完成财政结算审核和城建档案备案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2%;竣工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质保金 3%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其中 1%作为防水工程质保金,防水工程质保期五年满后无息支付)。”不合理,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条款中约定“……工程合同综合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竣工结算资料报发包人进行审定(由发包人****中心进行评审)……”请招标人约定审核时间,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本工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审查并提出意见。且****银行同期利息返回 5、专业条款“12.4.1发包人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不得停工,且产生的资金利息由承包人承担,如停工则按工期延误考核。”此条款属于发包人的免责条款,可能认定为无效,建议修改。 6、 能否提供DWG格式的施工图,便于施工平面布置图的绘制。 7、是否有地勘报告,能否提供。 8、业绩要求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的业绩时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年),请问业绩时间是否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的本条(12)、(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请问本条的(12)、(15)项若不存在此类情况,是否提供承诺书即可,无需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0、若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基本情况表空着不写或者在空白处画“/”即可 11、P223页的近年财务状况表要求可以“不含财务情况说明书”,与P31-32的“3.5.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冲突,请问以哪个为准 1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即可,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含附注部分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