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 家; 现澄清或修改后为: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 家; 二、原招标文件: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 家; 现澄清或修改后为: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质量保证金比例:3%; 现澄清或修改后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质量保证金比例:/; 四、原招标文件:7.3确定定标方案 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定标方式为 。 现澄清或修改后为:7.3确定定标方案 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法。 五、原招标文件:(三)资信标评分标准 备注:6、类似业绩是指:(1)招标类别为装饰装修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装饰装修造价金额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装饰装修工程。(2)招标类别为幕墙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幕墙面积或造价金额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幕墙工程。注:设定的幕墙面积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面积的70%,或设定的造价金额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概(估)算价或招标控制价的70%。 现澄清或修改后为:(三)资信标评分标准 备注:6、类似业绩是指:27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其类似工程业绩牵头人和成员均可,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