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告类型招标/采购公告 | ||||||||||||||||||||||||||||||||||||||||||||||||||||||||||||||||||||||||||||||||||||||||||||||||||||||||||||||||||||||||||||||||||||||||||||||||||||||||||||||||||||||||||||||||||||||||||||||
阳光采购 | 发布时间2024-06-20 | ||||||||||||||||||||||||||||||||||||||||||||||||||||||||||||||||||||||||||||||||||||||||||||||||||||||||||||||||||||||||||||||||||||||||||||||||||||||||||||||||||||||||||||||||||||||||||||||
线上开标 | |||||||||||||||||||||||||||||||||||||||||||||||||||||||||||||||||||||||||||||||||||||||||||||||||||||||||||||||||||||||||||||||||||||||||||||||||||||||||||||||||||||||||||||||||||||||||||||||
********小卖部货物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小卖部货物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文件。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小卖部货物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 1.2项目地点:**丹霞机场。 1.3项目内容:****小卖部货物采购。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及限价
注:报价包括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政府****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售后服务、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和货物再支付任何费用。 3、 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2.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2.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2.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2.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7.1与采购方、****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2.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 2.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 2.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2.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2.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2.8.1.9发生****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2.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 2.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公司不利; 2.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2.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2.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2.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2.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2.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2.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2.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2.8.2.10存****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2.9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2.10提供廉洁承诺书。 2.11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1.1报价人需确保质量稳定、包装完整、标识清晰可追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 2.11.2报价人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要求,且是正规品牌,来源正规渠道; 2.11.3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可视内容无腐烂、霉变或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11.4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11.5报价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若出现质量问题报价人需在48小时内无偿更换货物且承担一切费用。 4、 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s://www.****.com/gaa.html)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com/)、搜狗(https://ie.****.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27日17时30分(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不设未成交报价人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6、 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桂头镇机场路1号楼**丹霞机场综合业务楼511办公室。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51-****403 电子邮箱:****@gdairport.com 7、 投诉监督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党群工作部(纪检室)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0751-****406 **** 2024年6月20日 |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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