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市******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4****城管局小区照明维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4****城管局小区照明维护项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主要包括灯具、管线、电缆及配电元器件等所有亮化及基础附属设施的维护及拆除换新,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灯光控制程序进行调试。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项 | 1 | 366492.27 |
合计金额小写: 366492.27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陆万陆仟肆佰玖拾贰元贰角柒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E.12 建设项目 投标报价 汇总表 | ||||||
工程名称:2024****城管局小区照明维护项目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 暂估价 | |||||
1 | 2024****城管局小区照明维护项目 | 366492.27 | ||||
合计 | 366492.27 | |||||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汇总。 |
E.13 单项工程 投标报价 汇总表 | ||||||
工程名称:2024****城管局小区照明维护项目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 暂估价 | |||||
1 | 2024****城管局小区照明维护项目 | 366492.27 | ||||
1.1 | 单项工程 | 366492.27 | ||||
1.1.1 | 小区照明 | 366492.27 | ||||
1.1.1.1 | 分部分项 | 359597.80 | ||||
1.1.1.1.1 | 翡翠林居 | 33225.31 | ||||
1.1.1.1.2 | **西路 | 25047.60 | ||||
1.1.1.1.3 | 钱隆樽品 | 189502.73 | ||||
1.1.1.1.4 | 嘉逸豪园 | 78011.33 | ||||
1.1.1.1.5 | 凯华大厦 | 33810.83 | ||||
1.1.1.2 | 措施项目 | 6894.47 | ||||
1.1.1.2.1 | 总价措施 | 1588.42 | ||||
1.1.1.2.2 | 单价措施 | 5306.05 | ||||
1.1.1.2.3 | 绿色施工 | |||||
1.1.1.2.3.1 | 绿色施工单价措施 | |||||
1.1.1.2.3.2 | 绿色施工总价措施 | |||||
1.1.1.3 | 其他项目 | |||||
1.1.1.3.1 | 暂列金额 | |||||
1.1.1.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1.1.1.3.3 | 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 | |||||
1.1.1.3.4 | 计日工 | |||||
1.1.1.3.5 | 总承包服务费 | |||||
1.1.1.3.6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
合计 | 366492.27 | |||||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 |
E.14 单位工程 投标报价 汇总表 | ||||||
工程名称:2024****城管局小区照明维护项目 | 标段: | |||||
序号 | 工程内容 | 计费基础说明 | 费率% | 金额 | 其中:暂估价(元) | |
一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 | 327414.76 | |||
1 | 直接费 | 327411.31 | ||||
1.1 | 人工费 | 38165.26 | ||||
1.2 | 材料费 | 240546.57 | ||||
1.2.1 | 其中:工程设备费/其他 | (详见附录C说明第2条规定计算) | ||||
1.3 | 机械费 | 48699.48 | ||||
1.4 | 其他费 | |||||
2 | 管理费 | |||||
3 | 其他管理费 | (按附录C说明第2条规定计算) | ||||
4 | 利润 | |||||
二 | 措施项目费 | 1+2+3 | 6811.36 | |||
1 | 单价措施项目费 | 单价措施项目费合计 | 4831.18 | |||
1.1 | 直接费 | 4831.18 | ||||
1.1.1 | 人工费 | |||||
1.1.2 | 材料费 | |||||
1.1.3 | 机械费 | |||||
1.2 | 管理费 | |||||
1.3 | 利润 | |||||
2 | 总价措施项目费 | (按E.20总价措施项目计价表计算) | 1980.18 | |||
3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 (按E.2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价表计算) | 11.50 | |||
3.1 | 其中安全生产费 | (按E.2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价表计算) | 10.00 | |||
三 | 其他项目费 | (按E.23其他项目计价汇总表计算) | 2005.34 | |||
四 | 税前造价 | 一+二+三 | 336231.46 | |||
五 | 销项税额 | 四 | 9.00 | 30260.81 | ||
单位工程**造价 | 四+五 | 366492.27 | ||||
取费模板名称:[2022]146号文预算 |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56a622e4ddb9418a868****04232ab0a 366492.27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541.2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1.付款人:**市******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LED通用型产品符合Q/XMGD01-2006《夜景工程半导体照明器件部件产品技术规范》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施工应符合Q/XMGD02-2006《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5.2.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应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终****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护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1.测试验收
1.1****财政局****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标准:达到《**市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细则》和《**区亮化维护项目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以及市、区政府最新亮化管理维护标准和要求。
1.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及以上的全面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4、负责对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5、在定点维保期限内,如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大面积灯具或线路更换,经权威部门审定后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乙方应按当年度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维保项目,甲方可发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发出三次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当年度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逾期超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当年度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直至危机结束。
2、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等非乙方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由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3、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市**区湘府中路298****政府 | 地址: | **省**市**区振华路199号**环****中心101五楼532 |
法定代表人: | 罗建民 | 法定代表人: | 杨建军 |
委托代理人: | 唐媛 | 委托代理人: | 张文琴 |
电话: | 0731-****9329 | 电话: | 0731-****5698 |
传真: | 0731-****931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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