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报废机动车中心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00MA6Q6K5U6Y | 建设单位法人:萧丽娴 |
赵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工业园****创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钢铁综合服务平台建****中心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省****工业园****创业园 |
经度:102.51537 纬度: 24.2842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2 |
玉红环审〔2023〕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0MA6Q6K5U6Y001U |
2023-08-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82.5 | 运营单位名称:**** |
****0400MA6Q6K5U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云****公司 |
****0102MACQT0LL61 | 验收监测单位:**亚明****公司 |
915********10674X2 | 竣工时间:2024-03-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依托钢铁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报废机****中心、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回收、预计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10000 辆、新能源电动车 5000辆,报废机动车零配件回收、再利用及销售;再生物资加工机械技术开发、制造及相关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内容和规模:依托钢铁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报废机****中心、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回收、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10000 辆、新能源电动车 5000辆,报废机动车零配件回收、再利用及销售;再生物资加工机械技术开发、制造及相关服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0)燃油机动车拆解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检查和登记:待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进厂后,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报废汽车的车身有无漏液、带电情况,如有此情况,用专用桶收集漏液,检测漏电源头,进行断电处理;检查动力蓄电池的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斩断借口是否完好;对蓄电池的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对报废机动车进行逐车登记,并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15号)等有关要求将其主要信息录入“**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录入的主要信息严格按要求填写。拆解预处理:拆解前的预处理工序主要对铅酸蓄电池、安全气囊、废油液、汽车空调制冷剂等进行拆除和回收。①抽取废油液:待拆解机动车移至室内的预处理区后,由专业人员采用专用工具排空和收集车内的废液,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抽空并分类回收,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 98%。废油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密闭管道导入危废暂存间的油罐内,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此过程会产生噪声、固废各种废油液及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油液抽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②拆卸铅酸蓄电池:由专业人员拆除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从汽车上拆除后,不再进行拆解,直接运入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③回收空调制冷剂:用专用的真空抽取设备抽空调制冷剂至专用容器密闭存储,各容器独立存放在危废暂存间的污染控制区,不混合存储。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④拆除安全气囊,并在拆解车间利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安全引爆。废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定期外售。安全气囊内主要化学成分包括:叠氮化钠、硝酸钾和二氧化硅。安全气囊主要工作原理是受到碰撞时安全气囊内的叠氮化钠发生反应生成大量的氮气和钠(2NaNa=3N+2Na),然后,金属钠和硝酸钾反应释放出更多的氮气并形成氧化钾和氧化钠,然后这些氧化物立即与二氧化硅结合,形成无害的硅酸钠,氮气则充入气囊。安全气囊引爆后形成无害的硅酸钠玻璃和氮气。引爆后的安全气囊不再具有环境风险,可作为一般尼龙材料外售。⑤拆除汽车尾气净化系统(含催化剂):采用专用设备拆除后直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油液收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废催化剂、废安全气囊等。总体拆解:报废汽车预处理完毕之后, 拆解工序主要对机动车进行拆解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不对电子元器件、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深度拆解,拆解过程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在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使用各类专用工具,拆解时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拆解后于车间对应暂存区暂存。①拆除玻璃:大块玻璃由人工转移至玻璃存放区,定期外售;碎玻璃人工转移。至不可利用材料区,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②拆除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及电子控制模块等;拆除后不进行深度拆解,经人工抹布擦拭后,分类暂存于有色金属存放区,定期外售。③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拆除的车轮分为轮毂和轮胎,轮毂经压块后暂存于钢铁存放区,轮胎暂存于橡胶存放区,定期外售。④拆除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拆除下来的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经人工抹布擦拭后,分类暂存于有色金属存放区,定期外售。⑤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拆除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暂存于塑料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⑥拆除橡胶制品部件:拆除下来的橡胶制品部件,分类暂存于橡胶存放区,定期外售。⑦拆除电容器、开关、电路板等:电容器、含汞开关、含铅部件(包括电路板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⑧拆解其它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对较难拆解的部件,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处理。将汽车主要零部件拆除后,剩下车架等通过液压剪剪断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切成大块。剪****公司的钢铁加工工艺进行废钢铁加工。拆解环节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塑料、碎玻璃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等。(2)电动汽车拆解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检查和登记:待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进厂后,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报废汽车的车身有无漏液、带电情况,如有此情况,用专用桶收集漏液,检测漏电源头,进行断电处理;检查动力蓄电池的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斩断借口是否完好;对蓄电池的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对报废机动车进行逐车登记,并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15号)等有关要求将其主要信息录入“**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录入的主要信息严格按要求填写。拆解预处理:拆解前的预处理工序主要对电动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安全气囊、废油液、汽车空调制冷剂等进行拆除和回收。①抽取废液:在车间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制动液、冷却液等),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经密闭管道导入危废暂存间的油罐内,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②回收空调制冷剂: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汽车空调制冷剂。废制冷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③拆卸动力蓄电池:由专业人员拆除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同位置的动力蓄电池;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拆除驱动电机。④拆除安全气囊,并在拆解车间利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安全引爆。废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定期外售。安全气囊内主要化学成分包括:叠氮化钠、硝酸钾和二氧化硅。安全气囊主要工作原理是受到碰撞时安全气囊内的叠氯化钠发生反应生成大量的氢气和钠(2NaNa=3N+2Na),然后,金属钠和硝酸钾反应释放出更多的氮气并形成氧化钾和氧化钠,然后这些氧化物立即与二氧化硅结合,形成无害的硅酸钠,氮气则充入气囊。安全气囊引爆后形成无害的硅酸钠玻璃和氮气。引爆后的安全气囊不再具有环境风险,可作为一般尼龙材料外售。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液、废动力蓄电池、废制冷剂、废安全气囊等。总体拆解:报废汽车预处理完毕之后, 拆解工序主要对机动车进行拆解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不对电子元器件、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深度拆解,拆解过程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规定拆解。在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使用各类专用工具,拆解时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拆解后于车间对应暂存区暂存。①拆除玻璃:大块玻璃由人工转移至玻璃存放区,定期外售;碎玻璃人工转移。至不可利用材料区,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②拆除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及电子控制模块等;拆除后不进行深度拆解,经人工抹布擦拭后,分类暂存于有色金属存放区,定期外售。③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拆除的车轮分为轮毂和轮胎,轮毂经压块后暂存于钢铁存放区,轮胎暂存于橡胶存放区,定期外售。④拆除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拆除下来的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经人工抹布擦拭后,分类暂存于有色金属存放区,定期外售。⑤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拆除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暂存于塑料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⑥拆除橡胶制品部件:拆除下来的橡胶制品部件,分类暂存于橡胶存放区,定期外售。⑦拆除电容器、开关、电路板等:电容器、含汞开关、含铅部件(包括电路板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⑧拆解其它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对较难拆解的部件,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处理。将汽车主要零部件拆除后,剩下车架等通过液压剪剪断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切成大块。剪****公司的钢铁加工工艺进行废钢铁加工。拆解环节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塑料、碎玻璃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等。 | 实际建设情况:(10)燃油机动车拆解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检查和登记:待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进厂后,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报废汽车的车身有无漏液、带电情况,如有此情况,用专用桶收集漏液,检测漏电源头,进行断电处理;检查动力蓄电池的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斩断借口是否完好;对蓄电池的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对报废机动车进行逐车登记,并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15号)等有关要求将其主要信息录入“**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录入的主要信息严格按要求填写。拆解预处理:拆解前的预处理工序主要对铅酸蓄电池、安全气囊、废油液、汽车空调制冷剂等进行拆除和回收。①抽取废油液:待拆解机动车移至室内的预处理区后,由专业人员采用专用工具排空和收集车内的废液,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抽空并分类回收,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 98%。废油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密闭管道导入危废暂存间的油罐内,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此过程会产生噪声、固废各种废油液及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油液抽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②拆卸铅酸蓄电池:由专业人员拆除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从汽车上拆除后,不再进行拆解,直接运入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③回收空调制冷剂:用专用的真空抽取设备抽空调制冷剂至专用容器密闭存储,各容器独立存放在危废暂存间的污染控制区,不混合存储。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④拆除安全气囊,并在拆解车间利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安全引爆。废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定期外售。安全气囊内主要化学成分包括:叠氮化钠、硝酸钾和二氧化硅。安全气囊主要工作原理是受到碰撞时安全气囊内的叠氮化钠发生反应生成大量的氮气和钠(2NaNa=3N+2Na),然后,金属钠和硝酸钾反应释放出更多的氮气并形成氧化钾和氧化钠,然后这些氧化物立即与二氧化硅结合,形成无害的硅酸钠,氮气则充入气囊。安全气囊引爆后形成无害的硅酸钠玻璃和氮气。引爆后的安全气囊不再具有环境风险,可作为一般尼龙材料外售。⑤拆除汽车尾气净化系统(含催化剂):采用专用设备拆除后直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油液收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废催化剂、废安全气囊等。总体拆解:报废汽车预处理完毕之后, 拆解工序主要对机动车进行拆解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不对电子元器件、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深度拆解,拆解过程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在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使用各类专用工具,拆解时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拆解后于车间对应暂存区暂存。①拆除玻璃:大块玻璃由人工转移至玻璃存放区,定期外售;碎玻璃人工转移。至不可利用材料区,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②拆除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及电子控制模块等;拆除后不进行深度拆解,经人工抹布擦拭后,分类暂存于有色金属存放区,定期外售。③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拆除的车轮分为轮毂和轮胎,轮毂经压块后暂存于钢铁存放区,轮胎暂存于橡胶存放区,定期外售。④拆除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拆除下来的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经人工抹布擦拭后,分类暂存于有色金属存放区,定期外售。⑤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拆除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暂存于塑料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⑥拆除橡胶制品部件:拆除下来的橡胶制品部件,分类暂存于橡胶存放区,定期外售。⑦拆除电容器、开关、电路板等:电容器、含汞开关、含铅部件(包括电路板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⑧拆解其它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对较难拆解的部件,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处理。将汽车主要零部件拆除后,剩下车架等通过液压剪剪断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切成大块。剪****公司的钢铁加工工艺进行废钢铁加工。拆解环节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塑料、碎玻璃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等。(2)电动汽车拆解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检查和登记:待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进厂后,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报废汽车的车身有无漏液、带电情况,如有此情况,用专用桶收集漏液,检测漏电源头,进行断电处理;检查动力蓄电池的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斩断借口是否完好;对蓄电池的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对报废机动车进行逐车登记,并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15号)等有关要求将其主要信息录入“**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录入的主要信息严格按要求填写。拆解预处理:拆解前的预处理工序主要对电动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安全气囊、废油液、汽车空调制冷剂等进行拆除和回收。①抽取废液:在车间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制动液、冷却液等),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经密闭管道导入危废暂存间的油罐内,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②回收空调制冷剂: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汽车空调制冷剂。废制冷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③拆卸动力蓄电池:由专业人员拆除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同位置的动力蓄电池;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拆除驱动电机。④拆除安全气囊,并在拆解车间利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安全引爆。废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定期外售。安全气囊内主要化学成分包括:叠氮化钠、硝酸钾和二氧化硅。安全气囊主要工作原理是受到碰撞时安全气囊内的叠氯化钠发生反应生成大量的氢气和钠(2NaNa=3N+2Na),然后,金属钠和硝酸钾反应释放出更多的氮气并形成氧化钾和氧化钠,然后这些氧化物立即与二氧化硅结合,形成无害的硅酸钠,氮气则充入气囊。安全气囊引爆后形成无害的硅酸钠玻璃和氮气。引爆后的安全气囊不再具有环境风险,可作为一般尼龙材料外售。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液、废动力蓄电池、废制冷剂、废安全气囊等。总体拆解:报废汽车预处理完毕之后, 拆解工序主要对机动车进行拆解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不对电子元器件、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深度拆解,拆解过程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规定拆解。在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使用各类专用工具,拆解时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拆解后于车间对应暂存区暂存。①拆除玻璃:大块玻璃由人工转移至玻璃存放区,定期外售;碎玻璃人工转移。至不可利用材料区,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②拆除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及电子控制模块等;拆除后不进行深度拆解,经人工抹布擦拭后,分类暂存于有色金属存放区,定期外售。③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拆除的车轮分为轮毂和轮胎,轮毂经压块后暂存于钢铁存放区,轮胎暂存于橡胶存放区,定期外售。④拆除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拆除下来的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经人工抹布擦拭后,分类暂存于有色金属存放区,定期外售。⑤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拆除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暂存于塑料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⑥拆除橡胶制品部件:拆除下来的橡胶制品部件,分类暂存于橡胶存放区,定期外售。⑦拆除电容器、开关、电路板等:电容器、含汞开关、含铅部件(包括电路板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⑧拆解其它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对较难拆解的部件,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处理。将汽车主要零部件拆除后,剩下车架等通过液压剪剪断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切成大块。剪****公司的钢铁加工工艺进行废钢铁加工。拆解环节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塑料、碎玻璃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垃圾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料粉尘通过规范卸料作业操作流程,卸料作业处于封闭车间内进行,控制落料高度并加强对地面的清扫的措施控制卸料粉尘的产生; (2)3号生产厂房内的切割工段设置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少量废气经厂房阻隔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 (3)3号生产厂房内在废油液抽取过程中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90%,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风量6000m3/h)送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为 80%,处理后的废气经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呈无组织排放。 通过上述控制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废水经2m3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员工办公废水一起进入9m3的化粪池中预处理; (2)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一个5m3的污水收集池收集后,使用一个2m3/h的油水分离器进行油水分离处理; (3)初期雨水经一个5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分批次泵入废水收集池中,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进****设备处理; (4)设置一套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站对预处理后的项目生活、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及道路清扫标准后排入10m3的蓄水池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降尘洒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1)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减震垫及厂房隔声; (2)对于分选机、风机等机械设备,应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可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振元件、柔性接头、隔振垫等; (3)在空压机、风机等的输气管道或在进气口、排气口上安装消声元件,采取屏蔽隔声措施等; (4)对于搬运、手工拆解、车辆运输等非机械噪声产生环节,宜采取可减少固体振动和碰撞过程噪声产生的管理措施,如使用手动运输车辆、使用软性传输装置等措施;加强工人的防噪声劳动保护措施,如使用耳塞等。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园区垃圾转载点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可回收杂物)和定期委托处理(其他不可用材料)。 (3)设置3间面积各为40m3的规范化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18597-2001)执行,危废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脚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 (4)危险废物按种类分类暂存于各个危废暂存间。 ①废铅酸蓄电池单独暂存于1间危废暂存间,专用耐酸容器收集蓄电池。根据《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48—2022)要求,危废间地面应采用环氧地坪等硬化措施,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硬化及绝缘处理,暂存过程中不应倾倒铅蓄电池内的电解液、铅块和铅膏等废物。对于破损的铅蓄电池,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止电解液泄漏的措施。废铅酸蓄电池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②项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油液、废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分类暂存于单独的1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不相容的废油液、废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本项目危险废物相容。废油液、废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分类收集在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性的储油桶中,暂存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需明确标识禁止明火标志,废油液、废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③废电子电器件、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于单独的1间危废间内,危废临时储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安全气囊经厂区内自制引爆装置进行引爆,引爆后就不具有爆炸性质,是尼龙织布,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出售。废电子电器件、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1)生活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2m3隔油池处理后同办公废水一同排入9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5m3/d****处理站处理达标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排入一个10m3的蓄水池回用于绿化,剩余的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初期雨水 本项目实际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区生产厂房周围、综合办公楼周围等均设置雨水收集管网,厂区内的初期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55m3的初期雨水池内,池内的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水、厂区洒水降尘。 (二)废气 本项目为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本项目加工工段均在4号车间和5号车间中进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预处理、剪切、拆解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食堂油烟。 (1)生产厂房内废气 在报废机动车辆、新能源电动车辆的预处理、拆解、分割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厂房为全封闭式钢架结构,通过厂房阻隔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割处设置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烟尘净化器除尘效率为85%,颗粒物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厂房阻隔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废油液抽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废气,在油液抽取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配套1套活性炭装置+1个15m高的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设置一套风机风量为4000m3/h,去除率达70%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可有效降低废气产生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采用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噪声影响较小。 (四)固废 ①厂区设置移动式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委****园区垃圾转载点(详见附件7); ②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4号生产厂房内左侧,占地面积约为350m2。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不可用材料和可回收杂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一般固废均定期委托****定期清运处理。(详见附件8); ③本项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活性炭、废油液、废有机溶剂等平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此类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公司、****公司)定期清运处置(详见附件9),拆解过程中少量跑漏的废液油经车间内建设的地面导流沟和集油池收集; ④安全气囊引爆后不属于危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定期委托****定期清运处理。(详见附件8); ⑤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在动力蓄电池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清风****公司清运处置(详见附件10); ⑥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公司清运处置(详见附件11); ⑦项目拆解产生的废电容器和电路板平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中恒****公司清运处置(详见附件12); ⑧制冷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公司回收处理(详见附件13); ⑨废催化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贵研****公司清运处置(详见附件14); ⑩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周边村名定期清掏处理。(详见附件15)。 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
本次****《钢铁综合服务平台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对比项目实际与环评阶段的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发生的变动情况如下: 1、车间编号有变动; 2、实际平面布局有所变动,占地面积均为依托。不构成重大变动; 3、固废暂存间面积比环评要求增多,有助于危废储存。不构成重大变动; 4、危废间面积比环评要求增多,有助于危废储存。不构成重大变动。 本公司《钢铁综合服务平台建****中心》建设项目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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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5m3/d****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 | 5m3/d****处理站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烟尘净化器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0mg/m3。 | 烟尘净化器 | 达标 | ||
1套活性炭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1套活性炭装置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震垫、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好和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减震垫、厂房隔声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一般固废暂存区 |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为350m2 | ||
在3号生产厂房西侧设置3间面积各为4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实际设置一间面积为200m2的危废暂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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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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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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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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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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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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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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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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