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余****社区涧子水沥青路面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改革局以余发改复〔20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移民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移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余****社区
2.2 项目规模:改造长300米*15米的沥青路面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5 标段划分:余****社区涧子水沥青路面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 ****( **市**区**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路唯一国际浙商大厦16楼1625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建设局 联系方式: 0851-****1911
无
********移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子营街道子营路2****县委办公楼) | 地址:**市**区**路时代天街B幢 |
520329 | 邮编:563000 |
李行刚 | 联系人:冉啟婷 |
/ | 电话:0851-****8677 |
133****6079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路支行 |
银行账号: | 523********3000018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