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烟气除尘脱硫脱销(湿催化剂脱水)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21
项目名称 | ****油厂催化裂化装置烟气除尘脱硫脱销(湿催化剂脱水)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榆****油厂厂区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刚 |
联系人 | 刘伟 | 联系电话 | 159****9353 |
项目投资(万元) | 145 | 环保投资(万元) | 14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6-3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油厂2014年对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催化剂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改造增加了除尘脱硫脱硝设施,使用EDV脱硫除尘系统、臭氧脱硝设施。该项目于2014年11月11****环境保护局的批复(靖环批复【2014】53号),于2015年12月16日取得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靖环批复【2015】59号),自运行以来脱硫污泥使用压滤设备压滤后脱硫废水进入厂区污水系统,压滤后的污泥中含有废催化剂,属于危废,储存在槽车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脱硫污泥使用压滤设备压滤后脱硫废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车间的污水输送****油厂****处理场统一处理后,生产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最终由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及排放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工程主要用于脱硫后危险废物暂存和脱水,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储存的脱硫湿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来往拉运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2、采用底噪声设备。3、位于生产装置区并使用彩钢房隔音。 | ||
承诺:**** 李志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志刚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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