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酮竹酒及其生产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黄酮竹酒及其生产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东亭乡高峰****村委会边)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捌仟元整(****000.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捌仟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黄酮竹酒及其生产技术推广示范 服务范围:本项目项目以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黄酮竹酒及其生产技术”为技术支撑,拟在东亭乡高峰村营建黄酮****基地。 服务要求:在东亭乡高峰村营建黄酮****基地100亩;改建年生产能力达到10吨(以黄酮竹酒产品重量计)的黄酮竹酒生产线1条,黄酮竹酒产品符合相关要求;编制黄酮竹酒企业/团体标准1项;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100以上人次;拍摄制作培训讲解视频一份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需达到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北琼、丁玲玲、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市天官山路、******私城,联系电话: 0563-****750 、0563-****266、137****0557 。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天官山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63-****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私城
联系方式:0563-****266、137****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563-****266、137****0557
十、附件:
单一来源文件:下载单一来源文件.pdf
主要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