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坑口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15 点 0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坑口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金额:****916.95元
最高限价(如有):****916.9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坑口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人民币****916.95元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期为6个月,售后服务期为12个月,合同生效的具体日期以实施开始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经授权后****公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相关业绩、资质与荣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每天08:30 至 12:00 ,14:00 至 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0 日 15 点 0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4 年 7 月 10 日 15 点 00分(**时间)
地点:**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南联村坑口村
联系方式:134****3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萧工
电话:0757-****2160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