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4年7 月2 日15:00时在 ****4楼会议室 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拍卖标的为 ****石灰岩矿一批,**量约558.95千吨 ,实行整体打包拍卖,标的物详见下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
标的 名称 | **量 (千吨) | 整体拍卖 起始价 (元) | 加价幅度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约558.95 | ****000.00 | 10000或10000的倍数 | ****000.00 |
备注:1、据《智德益友评报字【ZD2024】第022号》评估报告市场价值评估项目特别事项说明,该批标的由第三方施工开采,开采成本为人民币286.20万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向委托方(出让人)支付开采成本286.20万元;2、标的物数量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若实际移交数量与拍卖数量有所差异也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款的支付;3、拍卖师可视现场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
二、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申请人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到******公司领取《竞买须知》相关内容(也可添加微信号:188****3664领取电子版《竞买须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7月1日16:00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优先抵扣拍卖人佣金后转为成交价款,多余部分由收款单位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 原路返还,差额部分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当日内一次性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3、未成交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收款单位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 原路返还,不计利息。
三、标的的展示时间、地点
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 月1 日(工作日9:00-16:30)在标的物所在地(**县翔凤镇中华山村**水泥厂南侧)现场展示,竞买人自行查勘标的。竞买人一旦履行报名申请手续便视为其对标的状况均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我公司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收款账号:
缴纳方式:汇款
收款单位:******公司
开 户 行:工行****支行
账 号:181********00049895
转款用途:缴纳竞买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6:00时止。
联系电话:159****9829
交款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银行账户缴纳,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缴纳,属自然人的必须从本人个人帐户缴纳,否则视作保证金缴纳无效,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转账时必须注明用途;
3、转账并确定到账后,在公告公布的申请报名时间内到******公司办理报名申请手续。
五、特别说明:
1、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现场与拍卖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移交事宜。
2、标的转运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矿石生产作业及费用、临时通道建设施工及费用、借道运输协商、借道运输费用、安全责任、防偷防盗、看护保管、防范自然灾害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转运所需要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竞买人报名申请前应详细了解)。
3、买受人在标的物的转运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4、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应在180天内 完成转运作业,若买受人违约,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委托人有权取消买受人竞得资格,无偿收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买受人应在委托人指定的范围内进行转运作业,转运施工不得影响指定范围内土地平整项目的项目质量。
6、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在报名申请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7、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向委托方(出让人)支付开采成本286.20万元 ,买受人拒绝或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内按总成交价款的2%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六、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七、联系方式:
委 托 人:****
办公地址:**县****营销中心旁
拍 卖 人:******公司
办公地址:**市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159****9829
******公司
2024年 6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