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供热系统及配套用房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12321D | 建设单位法人:杨维平 |
龙梁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省**市**区**北闸路1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供热系统及配套用房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国家旅游度假区北闸路16号 |
经度:120.121610 纬度: 31.496370 | ****机关:****国****建设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5 |
锡太旅环〔2023〕0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60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1232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211MA20CX4010 | 验收监测单位:**市新天****公司 |
913********0664254 | 竣工时间:2023-10-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bbs.****.cn/thread-****327-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座400平方米锅炉房 2套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1座355平方米锅炉房 一阶段实施1套锅炉(25T) |
锅炉房实际建设面积为355平方米,较环评减少45平方米,该变动仅为建筑面积减少,不涉及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新鲜水-软化水系统-天然气锅炉-(蒸汽)-采暖,灭菌釜,加热-冷凝水回用到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部分:(1)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2)项目产生的软化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不含氮磷)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国****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废气部分:本项目对锅炉燃烧废气必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标准。噪声部分: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应设置在生产东间内部并合理规划布局,并须对生产车间及各噪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部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本项目一般固废废过滤材料、废弃包装物应收集后综合利用;(2)本项目产生的度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1)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2)项目产生的软化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不含氮磷)经沉淀、中和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国****处理中心集中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废气:本项目一阶段1台25T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以降低氮氧化物产生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3排气筒高空排放。验收监测期间,DA013排放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标准。噪声:本项目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配套风机、水泵、锅炉等,主要采取了墙体隔声,门窗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来降低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固废: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材料、废弃包装物、废包装桶。其中危险固体废物废包装桶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废过滤材料、废弃包装物由**森蓝****公司、**市****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改建后全厂共有两个危废暂存间,分别为20m2(1号库,用于储存液体危废)、40m2(2号库,用于储存固态危废),均位于厂区南侧。室内堆放,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并已做好相应标志牌及标签,危废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危废贮存情况已做好相应记录;一般固废室内堆放。危险废物堆放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原环评中企业拟**沉淀、中和预处理池处理软化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实际建设中企业于锅炉房东侧**1座沉淀池(容积为8.8立方米),并利用厂内原有的1座闲置水池作为本项目中和池(容积为180立方)处理软化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处理工艺仍为“沉淀、中和预处理”,与环评中的处理工艺一致。该变动不会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且不会增加大气无组织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24.8892 | 1.2746 | 127.1944 | 0 | 0 | 126.164 | 1.275 | |
391.076 | 1.045 | 392.912 | 0 | 0 | 392.121 | 1.045 | |
33.286 | 0 | 33.286 | 0 | 0 | 33.286 | 0 | |
4.797 | 0 | 4.797 | 0 | 0 | 4.797 | 0 | |
47.928 | 0 | 47.928 | 0 | 0 | 47.92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68 | 0 | 0 | 0 | 0 | / |
0 | 1.908 | 5.4954 | 0 | 0 | 1.908 | 1.908 | / |
1.673 | 0.1015 | 2.5889 | 0 | 0 | 1.774 | 0.102 | / |
0.228 | 0 | 0.408 | 0 | 0 | 0.228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软化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不含氮磷)经沉淀、中和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送****国****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原环评中企业拟**沉淀、中和预处理池处理软化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实际建设中企业于锅炉房东侧**1座沉淀池(容积为8.8立方米),并利用厂内原有的1座闲置水池作为本项目中和池(容积为180立方)处理软化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处理工艺仍为“沉淀、中和预处理”,与环评中的处理工艺一致 | 连续2天,每天监测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本项目一阶段1台25T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以降低氮氧化物产生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3排气筒高空排放 | **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连续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配套风机、水泵、锅炉等,主要采取了墙体隔声,门窗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1)本项目一般固废废过滤材料、废弃包装物应收集后综合利用;(2)本项目产生的度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 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材料、废弃包装物、废包装桶。其中危险固体废物废包装桶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废过滤材料、废弃包装物由**森蓝****公司、**市****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改建后全厂共有两个危废暂存间,分别为20m2(1号库,用于储存液体危废)、40m2(2号库,用于储存固态危废),均位于厂区南侧。室内堆放,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并已做好相应标志牌及标签,危废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危废贮存情况已做好相应记录;一般固废室内堆放。危险废物堆放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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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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