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公司5G执法记录仪(一期)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本次项目计划购置895台5G执法记录仪设备,包******局执法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238万元(不含增值税);
1.3资金性质:成本费用开支;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验收;
1.5供货地点:**;
1.6项目类型:货物;
1.7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金诺****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关于****的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6月13日)
(4)本项目设备由******公司进行提供,**金诺****公司已获得2024****公司5G执法记录仪(一期)采购项目唯一授权单位,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签订等事宜,因此本项目需与**金诺****公司进行谈判。
3.2资审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①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4)代理商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5G执法记录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国产产品采用代理商的原因:政企客户要求,因此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联通招标网(www.****.cn)上发布。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联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王杰、李永梅、俞文秀、张团团、姚锐锐
电话:133****6508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纪检组
联系人:张梦思
监督电话:156****3004
邮箱:****@chinaun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