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工程部分弃砂土项目通****交易中心****中心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第三次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汶****工程部分弃砂土
三、标的资产内容:
****水库****水库段弃砂土一宗(位于**市大盛镇丁家庄大**南侧弃砂土场及**街道****汶**岸**弃砂土场,数量合计为160万吨),挂牌(竞价)出让底价4536万元,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以往该类项目挂牌出让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不具备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一经发现将扣除所交竞买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汶****工程部分弃砂土(第三次)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6月28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6月27日、28日上午9点 集合地点:**市**街道**桥 联系电话: 152****0656或133****1666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7月1日上午9:0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交易中心官网、****官网、****拍卖行有限公司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资****水利局、****集团有限公司、****办事处****政府共同监管下的地磅过磅单汇总确定,成交后不再进行二次称重。砂土含水量和风化会对标的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公司对砂土的品质及数量不作任何瑕疵担保,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展示时间内到实地勘验。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摘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受让方应于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产权交易机构处签署《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费用;(2)**税(意向受让方需提前到税务部门了解核算)由受让方缴纳。受让方需携成交通知书到**市税务大厅缴纳**税。(3)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两日内至财政部门领取非税缴款码,通过**非税统****银行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并将清运保证金(500万元)缴至出让方指定账户。缴纳完毕所有费用后携缴款收据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无故逾期,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
3、受让方须自行准备砂土的存放场地,承担砂土的运输作业(包含运输道路的联系、洽谈、沟通、养护,运输车辆的组织、装卸等)。
4、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身安全、环保、民事协调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理。
5、清运期间发生的涉及标的资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牌文件中未涉及的手续(如土地占用、洗沙等)及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为确保清运进度,受让方应依据汶河治理工程施工方的工程进度科学制定清运方案,并将方案(包含运输计划,车辆数量、牌号、载重,其他设备等)提报至出让方及项目施工方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清运完毕并恢复场地原貌(如因外力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完成,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后,可适时**清运期限)。无故逾期或因清运不及时造成治理工程延误的,出让方有权扣除清运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7、清运全****水利局、****集团有限公司、****办事处****政府的监督及管理。
8、因政府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成交价款按实际运输量进行结算,剩余款项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9、清运保证金在清运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联系电话:产权交易服机构 0536-****502 或赵先生 176****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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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
汶****工程部分弃砂土(第三次)挂牌(竞价)文件6.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