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河三古段防洪治理工程、**县大洪河八耳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邻发改[2023]1008号、邻发改[2023]991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大洪河八耳段:河道综合治理2.2km,**堤防2.5km,河道清淤2.2km(本项目估算金额3400万元);中**河三古段:河道综合治理5.2km,**堤防1.5km,河道清淤5.2km(本项目估算金额4100万元)。;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500.0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2.9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6-24 00:00至2024-06-2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6-24 00:00至2024-06-2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人员3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2.申请人(代理机构)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3个水利类似业绩。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注: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公司名称命名并签章)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赵老师 | 联系电话 | 184****2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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