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硝基复合肥项目阶段性工程(稀硝酸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7800321 | 建设单位法人:钟雪飞 |
祁冬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夏家营镇段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5万吨硝基复**项目阶段性工程(稀硝酸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1-C2611-无机酸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夏家营****经济开发区内) |
经度:112.241789 纬度: 37.5460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3-06 |
吕环行审〔201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823 |
824.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780032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7800321 | 验收监测单位:**蓝天****公司 |
****0100MA0KMCRT7U | 竣工时间:2022-08-0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设计脱盐水站排水、废热锅炉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生活化验废水、设备地坪冲洗水、硝酸生产氨辅助蒸发器排油罐及硝铵装置氨过滤器排油罐排水****处理站处理,无废水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未建脱盐水站,无设备地坪冲洗水产生;废热锅炉排污水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用于氯化钾配料,不外排;氨辅助蒸发器排水、氨过滤器排水作为危废委托****处置。 |
①废热锅炉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定排量很少,且排污水质含盐量很低,水质符合《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的水质控制指标,补充于凉水塔,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水**利用率。②循环水系统排水回用于氯化钾配料,氯化钾本身含有大量的氯离子,在氯化钾配料过程中,冷却循环排污水带入的氯离子在后续工段生产中,统一转变为聚合氯化铝;同时聚合氯化铝生产工艺过程中会添加碳酸钾和氢氧化钾,经离子交换、蒸发去除冷却循环排污水中的钙镁离子,因此冷却循环排污水回用于氯化钾配料不会影响聚合氯化铝的产品质量;③氨辅助蒸发器含油污水、氨过滤器含油污水主要成份为氨氮、石油类,产生量50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氨辅助蒸发器排水、氨过滤器排水属于HW09油/水混合物(900-007-09),是危废。作为危废委托****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设计建成一座120m3/h的脱盐水站,用于本项目供水。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本项目未建脱盐水站,外购******公司的脱盐水。 |
******公司位于****厂内,建成一座420m3 /h的脱盐水站,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供水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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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1.76 | 135.36 | 0 | 0 | 31.76 | 31.7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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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送至****公司处理。 | / | ||
生产废水(废热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 | / | 全部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硝酸吸收塔尾气 |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 | 氨催化还原+70m高排气筒 | 监测期间硝酸生产线尾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介于67~77mg/m3之间,基准排气量为3297m3/t,氨的排放浓度介于1.21~1.66mg/m3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与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均达到《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标准限值,做到达标排放;氨逃逸浓度达到《****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7号)中的限值要求。 | ||
硝酸储罐呼吸废气 | / | 采取水封处理 | / | ||
硝酸装卸废气 | / | 硝酸装车废气经水吸收后进入地槽返回储罐 | / | ||
液氨储罐与氨水储罐弛放气 | / | 经废气管道收集后进入氨吸收塔装置处置,同时液氨罐区配套水喷淋降温装置 | / | ||
厂界 (生产、装卸、运输、储存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厂区道路均硬化,严格管理,洒水抑尘,定期清扫,对进出车辆限速;易挥发原料密闭储存,液态物料密闭管道输送,废水池加盖封闭,泄漏修复、配套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送至净化系统。 | 监测期间氮氧化物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062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氨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16mg/m3,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四合一机组、制氮机、空气过滤器、卸氨压缩机、各种泵、各类风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风机、泵类基础减振,厂房内设置,屏蔽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厂区内空地进行了绿化。 | 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数值介于51~55(dB)、夜间噪声数值介于40~43(dB)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要严格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各生产工段产生的废水优先综合利用,确需排放的收集预处理满足送山****公司污水处理站接水质要求后由管道送往处理。同时设置一座6500m3事故池,不得外排。其他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场地洒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要做好防渗处理,项目生产区域要落实防渗措施,满足渗透系数要求,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影响地表水及地下水。 | 1、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完成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热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送至****公司处理;废热锅炉排污水排污量很小且排污水盐分很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氯化钾配料,不外排;氨辅助蒸发器排水、氨过滤器排水属于HW09油/水混合物(900-007-09),是危废,作为危废委托****处置。 建成一座1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至雨水收集池;建成1座2500m3事故水池,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排入事故水池,可保证本项目事故状态下,全厂废水不外排。做到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本项目硝酸罐区、液氨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均做了重点防渗;生产装置区、循环水池、污废水输送管道、中和池等均做了一般防渗;厂区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变配电室、配件库等均硬化处理;满足了渗透系数要求,防止了有毒有害物质渗漏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 | 本项目硝酸尾气反应器产生的废催化剂现场更换,厂内不暂存,更换后委托**京****公司处置;氨蒸发器排污产生的油/水混合物、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管理要求。 本项目硝酸氨氧化炉产生的废氨催化还原剂收集后委托**省萍****填料厂回收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管理要求。 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按照环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待施工结束后,要对项目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确保项目建设不影响周边环境。 |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按时清理、定时洒水抑尘;进入厂内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行驶;施工结束后,在办公生活区空地及厂区四周进行绿化。 |
表7 风险设施
你公司要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伤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归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试生产前完成在环保部门的备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41122-2023-420-H。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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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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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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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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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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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稀硝酸装置吸收塔出口尾气采用催化还原法对硝酸尾气进行治理,处理后的尾气由70m高排气筒排放。要严格按《报告书》的要求,建设一座尾气洗涤塔对产生的酸性废气进行集中处理,使用Ca(OH)2溶液作为吸收液。硝酸钙反应废气采用尾气洗涤塔进行吸收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硝酸铵钙生产线及硝酸钾、聚合氯化铝生产线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设施除尘,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堆场采用全封闭堆场进行存储;聚合氯化铝生产线中和废气采用填料吸收塔进行两级吸收后排放,使用脱盐水吸收,经25m高排气筒排放。2、本项目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设备类型和数量必须与环评一致。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审批要求或超过5年开工建设,需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3、本项目建成后,确保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达市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稀硝酸生产线废气经1套处理风量为80000m3/h的尾气反应器(采用氨催化还原法)净化后经70m高排气筒排放;硝酸钾产品筛分、包装与聚合氯化铝产品筛分、包装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经各自20m高排气筒排放;聚合氯化铝产生的废气经填料吸收塔净化处理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堆场采用全封闭料棚进行存储;硝酸钾及副产品聚合氯化铝生产线已竣工验收;年产15万吨硝酸铵钙生产线与年产5万吨UNA液体肥料生产线未建,无酸性废气、硝酸钙反应废气产生,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内。2、本项目性质为**项目,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厂址、生产工艺、环保设施五个部分与环评基本一致,****保护局于2017年3月6日以吕环行审〔2017〕6 号予以批复,2021年8月5日开工建设。3、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氮氧化物实际排放总量为31.76t/a,达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指标与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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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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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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