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预防性养护)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预防性养护)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预防性养护)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伍佰玖拾玖万捌仟零伍拾贰元整(****052.00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镇金森源办公楼301 电话:0564-****00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0日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市大板镇金岭寺村 | |||||
投标价(元) | 肆佰玖拾玖万玖仟陆佰贰拾柒元玖角壹分 (****627.91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李志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辽221****43265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董海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2019 年**市 G111 线(新林北至**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一标段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拉马河经济区 | |||||
投标价(元) | 肆佰玖拾玖万柒仟贰佰捌拾贰元肆角贰分 (****282.42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王海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辽221****6846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薛庆贺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2021年**市库盘线(侯坨子至半拉门段)、弓黑线(绕阳河桥至大虎山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邕武路1号9号楼3单元十一层1107号房 | |||||
投标价(元) | 肆佰玖拾玖万壹仟柒佰伍拾捌元壹角柒分 (****758.17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杨芬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桂 245****3841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陈福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S303 线环江华山至上** K204+950~K22 1+081段水泥路面中修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5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镇桃溪路新世纪大厦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64-****19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 。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