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579432C-****0530-000418-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6-21 17:31:24 |
****村委会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村委会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刘先生0556-****020 | |||||
最高限价 | ****2957.6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0556-****09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09时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 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路 188 号中建智立方二期 B3-1305 | |||||
投标价(元) | ****401.76 | |||||
项目负责人 | 章茜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2******** | ||||||
技术总工 | 马强超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 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镇**大街88号老政府综合楼205室 | |||||
投标价(元) | ****909.39 | |||||
项目负责人 | 贾萍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1******** | ||||||
技术总工 | 孙涛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 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市源潭镇光辉村枫桥组 11 号 | |||||
投标价(元) | ****704.00 | |||||
项目负责人 | 陈方龙 | 资格证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总工 | 徐小明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5日17:30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56-****02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061)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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