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易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系统测试和试验车改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3MA20A4XH5G | 建设单位法人:戴晨洁 |
蒋以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花桥镇双华路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动力系统测试和试验车改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30-C3630-改装汽车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花桥镇双华路19号 |
经度:121.11524 纬度: 31.305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9 |
苏环建〔2023〕83第04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3MA20A4XH5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3MA20A4XH5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83MA1XJK9N2R | 竣工时间:2024-03-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382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检测动力系统10辆,改制试验车50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检测动力系统10辆,改制试验车50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车辆到达现场后,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交接,同时将车辆信息和入库状态记录下来,根据车辆情况和客户的需求对车辆进行改制(油车改混动车、电车,电车更换电池等),流程如下: 1)更换变速箱:将车辆主电源切断,拆除车辆防护底板,拔掉变速箱上的插接件和变速箱与发动机的螺栓,将变速箱与发动机分离,。更换后的变速箱重**装到车上与发动机连接,随后将插接件也连接到变速箱,安装好电瓶后启动车辆,检测车辆状态,确定车辆状态正常后交给客户。此过程会产生维修废件(S2-1)和改制车检查废气(G2-1)。 2)更换水箱、水泵等附件:先将车内的防冻液放干净,随后拆除需要更换的水泵、水箱等附件及其插接件,将新的水箱、水泵等附件安装到车上,补充防冻液。连接好水泵、水箱的插接件,检查有没有渗漏。最后给汽车安装好电瓶,启动车辆检查。此过程会产生废水箱、水泵(S2-2)、废防冻液(S2-3)和改制车检查废气(G2-2)。 3)更换发动机:先将车辆主电源切断,将车内的防冻液放干净,拔掉与发动机连接的插接件、拆除车辆防护底板,同时将发动机与变速箱连接的螺栓拆除,拆掉与发动机连接的所有管路,在将发动机从车头内分离出来,更换新的发动机,再将之前拆除的附件重**装好。加注防冻液、机油(用于发动机润滑)等,并启动发动机检查有没有渗漏,交给客户。此过程会产生废防冻液(S2-4)、废发动机(S2-5)、废机油(S2-6)和改制车检查废气(G2-3)。 4)更换空调压缩机:回收空调管路中的冷媒后拆除空调管路,更换空调压缩机后,再重**装空调管路,将回收的冷媒重新加注到空调管路中。最后启动车辆,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没有渗漏,交给客户。此过程会产生改制车检查废气(G2-4)、废空调压缩机(S2-7)。 5)更换新能源汽车电池:按客户要求更换电池容量不同的电池。此过程会产生废电池(S2-8)。 | 实际建设情况:车辆到达现场后,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交接,同时将车辆信息和入库状态记录下来,根据车辆情况和客户的需求对车辆进行改制(油车改混动车、电车,电车更换电池等),流程如下: 1)更换变速箱:将车辆主电源切断,拆除车辆防护底板,拔掉变速箱上的插接件和变速箱与发动机的螺栓,将变速箱与发动机分离,。更换后的变速箱重**装到车上与发动机连接,随后将插接件也连接到变速箱,安装好电瓶后启动车辆,检测车辆状态,确定车辆状态正常后交给客户。此过程会产生维修废件(S2-1)和改制车检查废气(G2-1)。 2)更换水箱、水泵等附件:先将车内的防冻液放干净,随后拆除需要更换的水泵、水箱等附件及其插接件,将新的水箱、水泵等附件安装到车上,补充防冻液。连接好水泵、水箱的插接件,检查有没有渗漏。最后给汽车安装好电瓶,启动车辆检查。此过程会产生废水箱、水泵(S2-2)、废防冻液(S2-3)和改制车检查废气(G2-2)。 3)更换发动机:先将车辆主电源切断,将车内的防冻液放干净,拔掉与发动机连接的插接件、拆除车辆防护底板,同时将发动机与变速箱连接的螺栓拆除,拆掉与发动机连接的所有管路,在将发动机从车头内分离出来,更换新的发动机,再将之前拆除的附件重**装好。加注防冻液、机油(用于发动机润滑)等,并启动发动机检查有没有渗漏,交给客户。此过程会产生废防冻液(S2-4)、废发动机(S2-5)、废机油(S2-6)和改制车检查废气(G2-3)。 4)更换空调压缩机:回收空调管路中的冷媒后拆除空调管路,更换空调压缩机后,再重**装空调管路,将回收的冷媒重新加注到空调管路中。最后启动车辆,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没有渗漏,交给客户。此过程会产生改制车检查废气(G2-4)、废空调压缩机(S2-7)。 5)更换新能源汽车电池:按客户要求更换电池容量不同的电池。此过程会产生废电池(S2-8)。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动力系统检测尾气经**催化转换器、颗粒捕捉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改制车检查废气经**催化转换器、颗粒捕捉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相应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动力系统检测废气经过动力系统自带的**催化转换器、颗粒捕捉器处理后由管道收集经1#、2#15米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8mg/m3,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均未检出;2#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7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6mg/m3,一氧化碳浓度最大值为4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可知1#、2#排气筒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32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2mg/m3,一氧化碳浓度最大值为4mg/m3,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0.332mg/m3,所有污染物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73mg/m3,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2024-03-25至2024-03-26期间生产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范围为54.8~56.9dB(A),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传感器、废变速箱、废水箱、水泵、废发动机、废空调压缩机和废新能源车电池,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防冻液、废机油和废手套,委托****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环卫所定期清运。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 实际建设情况: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已进行排污登记管理,(许可编号:****0583MA20A4XH5G)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12 | 0 | 0 | 0 | 0.031 | 0.03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97 | 0.001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128 | 0.1081 | 0 | 0 | 0.013 | 0.0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催化转换器、颗粒捕捉器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已建设 | 经检测可知,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8mg/m3,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均未检出;2#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7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6mg/m3,一氧化碳浓度最大值为4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可知1#、2#排气筒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一氧化碳≤1000mg/m3、氮氧化物≤100mg/m3)。 | ||
**催化转换器、颗粒捕捉器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已建设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32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2mg/m3,一氧化碳浓度最大值为4mg/m3,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0.332mg/m3,所有污染物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颗粒物≤0.5mg/m3、非甲烷总烃≤4mg/m3、一氧化碳≤10mg/m3、氮氧化物≤0.12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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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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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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