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6月24日
标段(包)[001]****装配厂房EPC工程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设计院****公司,投标报价:****5680.40元,质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领基****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84.7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洁建设****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472.2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设计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生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01353;
中标候选人(**领基****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07926;
中标候选人(中洁建设****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娟妮/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0089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设计院****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领基****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洁建设****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设计院****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领基****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中洁建设****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高新二路******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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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群力路一号
联 系 人:葛女士
电 话:0917-****4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田婧 王莉
电 话: 029-****750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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