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源源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施工有关
****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锅炉技改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5-30至2024-06-05,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复制地址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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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技改项目 | ||||
**省/**市/**市/****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号 | ||||
**** | ||||
******公司 | ||||
技改项目,位于**省**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新世纪产业园新世纪大道17号,已****信息化局备案同意(2211-360983-04-01-595550),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5°25′1.321″,北纬28°28′15.735″。项目四至:西北面为****公司;西南面为**市****公司(已停产);东南面为****公司;东北面为**汇****公司,总占地面积约为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00平方米。 现有厂区情况:****钨、钼酸钠生产线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8年9月17日通过我局备案(高环字〔2018〕70号),2018年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至今未进行生产,自2017年10月起外购邻厂******公司蒸汽,2018年8月拆除厂区内停用的2t/h生物质锅炉。企业再次计划启动生产时******公司已不再具备给****供汽的能力,不再依托邻厂蒸汽。2023年对排污许可证内容进行变更,原料65%钨/钼精矿变更为氧化钨/钼与片碱焙烧后的中间品,产能由年产500吨钨酸钠、300吨钼酸钠变更为年产400吨钨酸钠、260吨钼酸钠。 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办公楼、食堂、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给排水供电供气工程,在锅炉区新增2台1t/h的天然气锅炉用于提供蒸汽。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5%。 |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运营期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属于清下水,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接管标准的现有项****园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汇入**。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固废为废离子交换树脂,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水泵、鼓风机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
公示期未收到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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