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公司 、 ****公司
本招标项目 数字**产业园智慧餐饮配套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已由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57819元;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数字**产业园智慧餐饮配套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预算总投资为 157819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预算总投资为 157819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578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日,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根据 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 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2024年 06月 28 日17 时00分 00 秒在****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免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的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7 月 0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市**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四层406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和****网(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
地址: **省**市**县,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8****6104 ,传真: /
联系人: 侯宗敏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四层406室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163.com
电话: 0591-****3855 ,传真:/
联系人: 吴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监督部门
地址: **省**市**县
联系电话: 136****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