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数据服务节点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据服务节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数据中心基础硬件环境建设,为后续业务系统以及业务应用的开放、整合集成以及构建部署提供基础信息设施支撑。主要包括①提供计算机存储**,充分利用云计算、高性能存储等技术为业务系统运行提供技术、存储**,包括配置刀片服务器、存储设备、云平台管理系统软件等;②提供音视频显控能力,为数据接入运维管理、数据中心运行运维管理等操作提供作业平台及音视频配套环境,包括配置显示大屏和相关配套设备等;③提供基础网络保障能力,****中心技术、存储等设备运行所需的基础支持,包括智能化机柜、UPS电源灯。四、项目预算:4082.09万元。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秘二级(含)以上资质。(八)投标人必须参加招标人集体组织的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招标人的需求和现场情况。
六、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0日。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应详细具体、引用依据或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单位,合理意见将作为我单位后续正式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意见反馈单位参与后续招标活动,对意见本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三)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主题:数据服务节点建设项目+公司名称
2.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意见建议、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3.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该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将扫面积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q.com。
①营业执照;
②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③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移动电话: 020-****9147
地 址: **省**市**区
采购机构:某部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