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6月25日9:00—2024年7月24日17:00举办黔******社(彭水苏麻)挂牌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4SM****0001—CQ24SM****0004。
2. 产地、年限及数量:彭水县2023年产苏麻6600kg。
6. 标的质检报告见附件。
二、交易资格
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三、交易方式
本次挂牌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地储交易系统,2024年6月25日9:00—2024年7月24日17: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进行交易。请参加挂牌交易的会员****交易中心官网(www.****.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市场”→“ 黔******社(彭水苏麻)挂牌销售专场”。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各须交纳保证金2.3元/kg(其中:履约保证金2元/kg和交易保证金0.3元/kg)。买方保证金须在挂牌销售交易会开****公司****银行账户;卖方保证金须在提交委托交易清单****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单笔合同交割完毕后,保证金释放。如合同部分交割,该合同数量的所有保证金处于冻结状态。
2. 保证金转入: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系统“用户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市场。
3.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为交易系统确认价格(含配送到买方指定地址的费用)。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付款及出库:卖方须在竞得方支付货款后3天内发货。买方自成交之日起7天内付款完毕,10天内出库完毕。买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出库前,买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公司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并开具《出库通知单》。卖方在收到《出库通知单》后3天内发货(如因特殊原因买方需延期提货的,须经卖方同意,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7天)。
4. 货款结算:交货完毕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方于签订之日起3****公司,****公司在收到《验收确认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办理货款结算。
六、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收款单位:****
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红锦支行
3. 账 号:010********888888
4. 银行行号:321****01032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货物交割详见《**彭水苏麻挂牌销售交割细则》。
2. 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9777 023-****9283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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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