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按照国家、****门市统一工作部署,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要求下,我镇组织开展了《**市**市沙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前瞻描绘2035年**市城市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促进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 - 12:00。
地点:****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
(一)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和条件
1.****政府部门代表,******局、****改革局、****商务局、市**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环境局**分局、****建设局、****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管理局、市统计局、****执法局、市政数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等;
2.****政府部门代表,****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办公室等;
3.****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
4.社会代表,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代表人数
听证会代表的产生由****邀请和从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中选取,代表总人数不超过50人。
四、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需注明申请参加听证的依据、理由)、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123(郑先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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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