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新区**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勘察)****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4〕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东新区**镇排水防涝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勘察)
2.2 项目概况:**污水管网24130m,**雨水管网25620m,**雨水方沟480m,**雨水口800个,拉森钢板桩支护40750m,路面破除并恢复70180㎡,污水UPVC接户管99180m,**规模10000m3/d****泵站一座,拆除原有合流沟3200m,拆除现状合流管道10500m,管道清淤及管线保护等。
2.3 项目地点:**市**区**镇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签订勘察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来源:****